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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贷利率?  银行贷款利息1分是什么意思?

146****4467 | 2019-03-15 11:33:21

已有3个回答

  • 146****8165

    比如说,你借了10000元,每月利息是10000*0.01=100元。一年下来1200元,相当于年利息12%。这种贷款,利息很高,一般用于农村的短期贷款。



    扩展资料:

    农商银行小额农户贷款实行利随本清,若为跨年度的贷款,年底前必须结息一次。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

    除小额农户贷款外,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查看全文↓ 2019-03-15 11:33:40
  • 153****3671

    新的个税法增加了附加扣除项目,其中住房贷款利息就是其中的一项扣除项目,就是纳税人如果有首套住房贷款,可以从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额中扣除首套住房利息,每月两千,**多扣除240个月份。

    查看全文↓ 2019-03-15 11:33:36
  • 135****7242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答: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6.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7.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8.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根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9.我有一套住房,是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按首套贷款利率发放,商业银行贷款按普通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发放,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率扣除?

    答:一套采用组合贷款方式购买的住房,如公积金中心或者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是按照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的贷款,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0.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答: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11.父母为子女买房,房屋产权证明登记为子女,贷款合同的贷款人为父母,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扣除如何享受?

    答:从实际看,房屋产权证明登记主体与贷款合同主体完全没有交叉的情况很少发生。如确有此类情况,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只有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使用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本例中,父母所购房屋是为子女购买的,不符合上述规定,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2.丈夫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答: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夫妻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3.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4.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房屋证书号码是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上哪一个号码?

    答: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号码。如,京(2018)朝阳不动产权第0000000号,或者苏房地(宁)字(2017)第000000号。如果还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但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的,填写合同上的编号。

    15.个人填报住房贷款相关信息时,“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什么意思?我该如何填写该栏?

    答:如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的,填写本栏。无此情形的,无须填写。

    如夫妻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者按扣除标准100%扣除的,则购买者需填写本栏并选择“否”。另一方应当在同一月份变更相关信息、停止申报扣除。

    如夫妻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的,则夫妻双方均需填写本栏并选择“是”。

    16.我刚办的房贷期限是30年,我现在扣完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就不用缴税了,我可以选择过两年再开始办理房贷扣除吗?

    查看全文↓ 2019-03-15 1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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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押物、国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来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评价良好,不同银行执行的房贷利率有所差别,现行政策下首套房,一般按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7月7日调整后利率为五年期以上7.05%,月利率为7.05%*1.1/12.至于一般贷款,则会高一些,根据不同的情况,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60%,抵押担保稍低,信用贷款利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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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伟嘉安捷”解答:五年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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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利率,是指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该贷款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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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利率7.50%是指贷款年利率为7.5%。也就是说如果你贷款100,只贷一年,如果按年还款,那么你应付利息7.5元。如果是按月还款,那么每月都要还一部分本金和上月剩余本金的利息,所以,你**终的还款额要比107.5要小。如果你贷款不止一年,那么每一年你都要付利息,但是利息会越来越少,因为你在不断地还钱,你的本金也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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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贷利率有月利率和年利率,可以互推;2、等额本息法**重要的一个特点是每月的还款额相同,等额本金法**大的特点是每月的还款额不同,呈现逐月递减的状态,一般的情况下,等额本息所支出的总利息比等额本金要多,而且贷款期限越长,利息相差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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