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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二套房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133****0186 | 2019-03-15 14:40:23

已有3个回答

  • 157****4898

    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已经全款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但是,这里需要额外指出的是,目前在贷款买房时,有些银行还会严格区分“首次购房”与“首套房”,相对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更为严格,也就是说,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的,是标准的“首次购房”,购房的**比例也会低于已有过购房经历的人。
    比如,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不做具体审查的情况,均按首次购房执行20%的**比例。但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房贷并不等于“首套”房贷。鉴于“首次”房贷条件略优于“首套”,因此对于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应不折不扣按“首次”政策发放贷款,以确保“首次”购房人群在购房时,能得到住房信贷政策的优先支持。
    二套房认定标准
    由于“认贷不认房”政策的出台,二套房的界定要简单些,情况也没有首套房那么复杂。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
    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准备结婚两人,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一方名下有房产和房贷未还清,另一方没有任何房产和房贷记录,现在两人一起购买新房,登记两个人名字,没有贷款记录的人申请贷款,二人因共为产权人,从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算二套。

    查看全文↓ 2019-03-15 14:40:47
  • 138****9883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以上。

    查看全文↓ 2019-03-15 14:40:41
  • 151****5399

    二套房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查看全文↓ 2019-03-15 14:40:35

相关问题

  • 各银行第二套房认定标准 工行北京分行父母贷款买房,孩子再贷款买,不算第二套住房。同时,如果丈夫已经贷款买了一套房,妻子再贷款买房,也算是妻子名下的第一套房。而对于曾经在银行贷款买房并还清了贷款的,如果已经还清此前的贷款,再贷款买房,就会视为第一套。 交行北京分行“第二套房”只与贷款人此前有无房贷记录有关。比如夫妻买房,若二人此前已经以共同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那么再次购买,就算第二套房;假如以配偶一方名义购买,只要他(她)此前并无贷款记录,就不算。 北京银行判断家庭买“第二套”房的标准主要根据婚姻关系。父母购房后,用未成年孩子名字买房算第二套房,但子女已婚需要购房则算是购买第一套房。 农行北京分行只要配偶一方此前已经申请过房贷,不管是不是婚前财产,若再次购房就算是第二套房,即使是以配偶另一方的名义购买。 光大银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考察购房者的房产情况,申请者配偶的房贷情况不影响申请者本人。只要是以前有过贷款买房记录的借款人再次申请贷款都要按“第二套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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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住房有几套,主要是以某个人的姓名来划分的。认定住房有几套,主要是以某个人的姓名来划分的。你说你有一套,在贷款时,人家将姓名输入系统,调出来上一看,只要你的名下没有住房(只要你父母与你同住的房子产权证不是你的姓名就行),你购买的就是一套。首套房认定标准如下: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3、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房5、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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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算购置二套房,名下有房不论面积再购置都算二套房。二套房契税计算:各地征收标准其实各不相同,大多数城市对于第二套房契税一律征收3%,有城市在3%-5%的幅度税率中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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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新的房贷政策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2,另外,如果首套房贷未还清的,再次按揭购房是执行二套房的待遇的,****低40%,贷款利率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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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新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你的情况属于二套房。只要在银行征信系统中有过贷款记录,均被认定为二套。第几套房与是否全款无关,其认定为以家庭为单位,所拥有的住房。你自己名下,或你夫妻共同名下,或你妻子名下我想都算是你或你这个家庭所具备的一套房,再买的话,无论你或你妻子的名都算做是二套房。根据住建部下发的《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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