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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物业费怎么办?物业公司怎么处理?

145****5456 | 2019-03-18 13:34:18

已有5个回答

  • 134****1311

    1、服务不到位体现在那?物业日常工作开展是依据物业合同进行,合同怎样约定就怎样工作,不是张三说不好就不好,我们讲规范与证据。
    2、业主拒交物业费很好解决。首先沟通物业费包含那几块服务,告知不会因为某人不在家住,很不回来就可以不交物业费。因为物业工作者不会因为某人不住或不常在就少安排人不搞卫生或不安排人值守。翻看物业管理条例,享受了服务的各位住户就应该承担应尽的义务,那就是交纳物业服务费;
    3、如果通过沟通还不见效果,可通过发律师函在次催缴;
    4、坚持到**后都不交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后不交费的业主是绝对输官司的。对于不讲制度,不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极少部分业主可通过打官司一次性拿下,法院会强制执行。
    另:如果物业的工作开展的确不好,年度的业主意见调查满意度达不到年度管理方案的目标制表,小区住户可向业主委员会进行反映,要求按合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如果不能达到约定,可通过业主大会炒了该物业,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向社会招标,找一家资质与实际能力都好的物业公司进行服务工作。

    查看全文↓ 2019-03-18 13:37:07
  • 147****7116

    1、不叫物业费的定性:物业费是是业主与物管公司签订了的协议上明文规定了的事项,具有法律意义,所以如果业主不缴纳物管费严格的说是违法行为;



    2、即使业主在怎么对物管不满意,业主都不能不缴纳物管费,如果你不缴纳物管费,在协议上白纸黑字明文规定上,那你的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情节严重物管会将你起诉告上法庭,即使物业本身没有做到它应尽的职责;



    3、但业主可以根据一些情况可拒绝缴纳物管费:物管公司没有与业主协商而随意增收物管费,这是自身的利益受到损伤,此时预祝可以拒绝缴纳物管费;



    4、按协约明文规定的的标准,如果物业所提供给自己的服务不能达到规定的标准,这时业主也可以拒绝缴纳物管费;

    5、当你的利益受到物管部门损害时,如果你没有缴纳当前的物管费,这时发生利益的纠纷,即使在法庭上你也是属于弱势的一方,只有你缴纳了物业费你才能对物管提出申诉或者另外聘请物管管理小区;



    6、在物管给你提供优质的服务后还是没有缴纳,物管费情节轻微,物管会停止对你的服务,严重的话物管会将你起诉,这是与第二条有着本质的区别,过错方在于你自己。

    查看全文↓ 2019-03-18 13:36:58
  • 143****5480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以上法规,物业管理企业是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进行管理维护的工作,业主不缴纳管理费,实际上是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对于欠缴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除了加强催缴外,还可以督促业主委员会催缴,甚至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查看全文↓ 2019-03-18 13:36:49
  • 152****0420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查看全文↓ 2019-03-18 13:36:45
  • 133****7710

    一. 因房屋质量拒交物业费的应对方法
    1、从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角度出发,物业工作人员要耐心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等与业主沟通、解释。虽然如今许多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商隶属同一个集团公司,但从法律角度上属于不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2、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畴,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在现实的物业管理服务中,许多业主混淆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与房屋工程质量问题的本质区别,把本不属于物业服务范畴的工程质量问题误认为是物业服务质量问题。
    3、要让业主明白工程遗留问题不是物业公司造成的,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中并不包含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费用。
    4、让业主明白已享受了物业服务的权利——物业服务,就必须履行其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5、积极协调和督促开发商及时高效地对遗留工程问题进行修复。物业公司通过上述沟通和努力,如果业主还是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首先可以进行电话催缴,之后发催费函,直至根据拖欠情况,如欠费时间长短和欠费金额大小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
    二,因财产被盗、损毁拒交物业费的应对方法
    业主因财物被盗或车辆摧毁而拒交物业费分两种情形:
    1、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财产保险、保管专项约定的。首先要明确的是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安全防范工作是有服务范围的,即负责对物业区域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和公共设施的看管及消防管理工作。
    2、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另有专项约定,签订了私人财产和车辆的保险和保管合同,并依合同缴纳了相关保险、保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因之拒交物业费也就有据可依了。
    三,因房屋空置拒缴物业费的应对方法
    司法解释: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能因自身原因未居住,以房屋空置、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要求减免物业费或拒交物业费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同时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减免物业费。
    目前,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物业服务可以拒付物业费。在实际情况下,物业合同不大可能与每一个单个业主签订,但合同的效力仍然对单个业主有效。即使业主一段时间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
    四,无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应对方法
    对无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的,采取电话催缴、上门催缴、邮寄催费通知单等方式进行催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的权利,就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五,以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拒交的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但实践中发生此类纠纷的原因十分复杂,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属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业主应按合同规定交纳物业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
    若是因物业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企业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物业企业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适当减少业主的应交服务费。
    作为业主,发现问题时应尽量找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不能随意拿不交物业费作“挡箭牌”,否则可能造成恶性循环。
    在这里特别提请广大业主注意的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拒交物业费非但不利于业主维权,相反在侵犯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侵犯了其他按时足额交纳了物业费的业主的利益。即便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一些暇疵,双方也应本着真诚、互谅、互信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提高物业服务才是提高物业费收缴率的根本
    当然了,不愿意交物业费也并不全是是业主的事,也与物业公司有关。在大城市,很多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他们收取的费用不平等,导致业主交钱后却享受不到服务。而在二三线城市,这种情况更加明显。
    那么提升物业的服务质量就相对至关重要了。
    服务的本质是什么?服务的本质是一种体验,一种来源于物质与情感双重刺激体验,二者缺一不可。在有些场合中,情感刺激会对顾客产生比物质刺激更为深远的影响,这也就会产生我们所常说的口碑效应。
    物业管理是不少人买房时必定会考虑的因素之一,但很多人对于物业管理的理解还仅仅局限于东西坏了可以找他们修、小区不干净可以找他们处理而已,然而他们的服务范围远远不止是这些。

    查看全文↓ 2019-03-18 13:36:12

相关问题

  • 业主业主如拒缴物业管理费用,那么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一定标准的服务,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也是对按时缴费的其他业主的利益的侵害,是对业主共同利益的侵犯。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情况,是有以下这种这几种的: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 可能将被起诉至法院。一般情况下,法院还是会建议物业和业主协调解决。不能采取躲的方式,因为即使不去法庭,法庭同样可以缺席判决的。若缺席审判,判你补交物业费,如果拒不执行的话,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建议大家应该积极应诉,将情况如实向法官反映,以期赢得法院的理解;做好缴纳物业费的思想准备。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的职业律师,打官司有多大的胜算。如果胜算小,也可以申请撤案,支付物业费。至于物业管理不善给你带来的损失,也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挽回损失。如果法院判决已经出来,拒不执行则将会承担给付逾期履行滞纳金的民事法律责任;情节严重可以进行司法拘留,或者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冻结款项、拍卖财产等方式。由此可见,一旦物业管理不到位,应该找业主委员会积极协调,尽量不要拒绝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费延期缴纳,会产生滞纳金的。一旦房子后期涉及到买卖,都是需要缴纳完之前的物业费才可以买卖的。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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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因房屋质量拒交物业费的应对方法1、从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角度出发,物业工作人员要耐心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等与业主沟通、解释。虽然如今许多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商隶属同一个集团公司,但从法律角度上属于不同的独立法人单位。2、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畴,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在现实的物业管理服务中,许多业主混淆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与房屋工程质量问题的本质区别,把本不属于物业服务范畴的工程质量问题误认为是物业服务质量问题。3、要让业主明白工程遗留问题不是物业公司造成的,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中并不包含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费用。4、让业主明白已享受了物业服务的权利——物业服务,就必须履行其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5、积极协调和督促开发商及时高效地对遗留工程问题进行修复。物业公司通过上述沟通和努力,如果业主还是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首先可以进行电话催缴,之后发催费函,直至根据拖欠情况,如欠费时间长短和欠费金额大小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二,因财产被盗、损毁拒交物业费的应对方法业主因财物被盗或车辆摧毁而拒交物业费分两种情形:1、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财产保险、保管专项约定的。首先要明确的是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安全防范工作是有服务范围的,即负责对物业区域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和公共设施的看管及消防管理工作。2、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另有专项约定,签订了私人财产和车辆的保险和保管合同,并依合同缴纳了相关保险、保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因之拒交物业费也就有据可依了。三,因房屋空置拒缴物业费的应对方法司法解释: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能因自身原因未居住,以房屋空置、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要求减免物业费或拒交物业费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同时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减免物业费。目前,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物业服务可以拒付物业费。在实际情况下,物业合同不大可能与每一个单个业主签订,但合同的效力仍然对单个业主有效。即使业主一段时间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四,无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应对方法对无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的,采取电话催缴、上门催缴、邮寄催费通知单等方式进行催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的权利,就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五,以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拒交的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但实践中发生此类纠纷的原因十分复杂,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属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业主应按合同规定交纳物业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若是因物业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企业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物业企业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适当减少业主的应交服务费。作为业主,发现问题时应尽量找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不能随意拿不交物业费作“挡箭牌”,否则可能造成恶性循环。在这里特别提请广大业主注意的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拒交物业费非但不利于业主维权,相反在侵犯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侵犯了其他按时足额交纳了物业费的业主的利益。即便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一些暇疵,双方也应本着真诚、互谅、互信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提高物业服务才是提高物业费收缴率的根本当然了,不愿意交物业费也并不全是是业主的事,也与物业公司有关。在大城市,很多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他们收取的费用不平等,导致业主交钱后却享受不到服务。而在二三线城市,这种情况更加明显。那么提升物业的服务质量就相对至关重要了。服务的本质是什么?服务的本质是一种体验,一种来源于物质与情感双重刺激体验,二者缺一不可。在有些场合中,情感刺激会对顾客产生比物质刺激更为深远的影响,这也就会产生我们所常说的口碑效应。物业管理是不少人买房时必定会考虑的因素之一,但很多人对于物业管理的理解还仅仅局限于东西坏了可以找他们修、小区不干净可以找他们处理而已,然而他们的服务范围远远不止是这些。

    全部5个回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1、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2、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3、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1、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2、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3、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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