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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可以贷款吗?廉租房什么情况下能转为公租房?

155****8074 | 2019-03-18 21:27:28

已有3个回答

  • 141****1842

    不能转的,因为: 一、含义不同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二、申请条件不同
    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廉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
    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表现形式不同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四、申请对象不同
    1、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
    2、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五、收入限制标准不同
    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六、交纳的租金不同
    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七、其他区别:
    廉租房实行集收入困难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
    公租房只租不售,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
    公租房的投资主体是政府,但也欢迎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租房。

    查看全文↓ 2019-03-18 21:28:14
  • 141****6381

    二者名字上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区别却是迥然不同,区别如下:

    1、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2、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它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

    3、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4、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5、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

    6、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则根据地段不同,租金也有变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缴纳金额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3-18 21:28:06
  • 144****9950

    外地农村户口如果在本地的稳定的工作,交纳了社会保险,在本地居住达一定期限(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规定两年,有的规定几年),又没有享受其他保障住房、在本地也没有购买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但廉租房不能申请。

    查看全文↓ 2019-03-18 2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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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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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是不可以改办廉租房的,只能重新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4、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5、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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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类家庭优先配租  1.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家庭。  2.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  3.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4.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5.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的家庭)。  6.符合其他经市政府批准条件的家庭。各区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优先分配给本区取得有效轮候号的申请对象。  (注:获得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只有一次优先配租的机会,获得配租资格后弃租的,不再拥有优先配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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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 公租房和廉租房已并轨运行,二者没有区别。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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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只有符合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才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与是否有营业执照无直接关系的。 二、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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