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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包含哪些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怎么算?

151****3269 | 2019-03-19 19:13:38

已有4个回答

  • 143****7106

    1、新物业法物业费收取标准

    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查看全文↓ 2019-03-19 19:14:31
  • 132****3258

    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级收费: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25%以上;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级收费: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基本封闭;
    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公共秩序维护
    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查看全文↓ 2019-03-19 19:14:20
  • 153****0501

      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18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我们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发展改革委
      建 设 部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同时废止。

    查看全文↓ 2019-03-19 19:14:04
  • 146****8033

    一、小区物业费包括哪些?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物业管理费的数额大小也不尽相同,对物业管理费的核算,是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小区业主应该关注的。下面具体分析,物业管理费应该包括哪些。
    (一)物业管理费一般由哪些项目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二)哪些不能算入物业管理费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对于公共水电费,一般不包含在小区物业管理费中。但是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上也可以另行约定物业管理费用,所以具体情况还是要研究物业合同。

    二、物业费怎么算?
    (一)物业管理费如何确定
    物业管理公司为你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时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协商而确定的。而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来说,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的,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具体情况也要看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二)物业管理费确定原则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所以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也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
    (三)物业管理费必须明码标价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这就是对“物业费怎么算”这个问题的解答。总的来说,物业管理费具体包含的项目和确定的标准都是有一些国家的具体规定的。

    查看全文↓ 2019-03-19 19:13:58

相关问题

  •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保洁服务】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全部3个回答>
  • 物业费构成要素有以下几点: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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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天津物业费收取标准的规定,网友可以对照了解一下!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别墅、酒店型公寓等高档住宅以及廉租住房、整修后实施物业管理的旧楼区以外的住宅小区,且采取包干制形式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物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按照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确定。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和代办服务费等。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 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是指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养护五项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是指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电梯、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电子防盗门、可视对讲门、电子巡更系统、住户报警、周界报警、电子显示屏、中央监控系统、景观灯等)、消防系统、避雷系统、航空障碍灯、水景(包括喷泉)等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的费用。 第六条 代办服务费是指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将服务和收费事项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并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费用。代办服务费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代办协议中明确,不得向业主收取。 第七条 特约服务费是指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所支付的费用。特约服务费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 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第九条 普通住宅小区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本小区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实行前期物业管理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从四个等级中选择相应级别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双方签订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首先对《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 第十三条 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结合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情况和设施设备的使用现状,协商确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协商时,可以分单项跨等级选择组合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也可以直接选择某一等级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超出或低于《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规定范围的,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参照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另行协商确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15日内,由物业服务企业以书面形式将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情况送项目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有预收约定的,从其约定。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十七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承担;但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醒目位置公开标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业主重复收取性质或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国家和本市物业管理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与本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的;向业主收取代办服务费的;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施行。原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房管局印发的《天津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津价房地〔2003〕394号)同时废止。

  • 一、物业费组成部分: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11、节日装饰的费用;12、管理者酬金;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二、物业提供的服务: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等;4、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等;5、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等;8、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9、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10、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12、其他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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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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