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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全额提取公积金要怎么操作?

157****5403 | 2019-03-21 00:09:34

已有4个回答

  • 151****9959

    所需资料
    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身份证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户口薄
    公积金联名卡
    去哪办理?
    办理区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3-21 00:10:34
  • 131****4550

    这个要拿着你的离职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给你出具一份提取申请单,你拿着提取申请单到银行去取就好了,但是在去之前有一个审核过程,正常时审核通过后3天就可以取到。不知道审核时间是多久,有的两天搞定,也有的审核了10天还没有完。祝你好运。

    查看全文↓ 2019-03-21 00:10:12
  • 148****2612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全文↓ 2019-03-21 00:10:02
  • 156****2011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在单位指定的交住房公积金的地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查看全文↓ 2019-03-21 00:09:54

相关问题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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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房屋一次性付款后符合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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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想要把公积金全部取出来的话,是要等到退休年龄之后才可以的,在你退休之后可以取出来的钱包括本息。2、但是,假如你还没有等到退休,想要中途把公积金取出来的话,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购房或者是建户的时候。3、假如你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在职期间你自已交的公积金是可以申请提取出来的,但是这也就意味着单位交的就归公了。不过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单位,并且新单位可以为你继续缴纳公积金的话,是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也就是把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单位,这个时候是全额转移的。假如你想要办理公积金支取的话,可以在当地的公积金正规网站上预约一下,得到一个排号,如此你就可以按照上面所给出的时间去提取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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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本人办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的;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离、退休的;提供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人事、卫生、安全等部门组成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签章认可的《重庆市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4.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5.调离本市的;提供调函的原件和复印件;6.出境定居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前往国出具的移民(定居)签证、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通行证或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7.死亡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提供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的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的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8.缴存人为农民工的;提供农村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9.缴存人为外地户口的;10.职工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1.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公积金在离开单位时不一定可以支取,支取的范围有一定的规定,你可以参照相应的规定申请支取(在职也是可以的)。公积金只有在合适理由如大修、购房等才能支取,当然退休了也是可以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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