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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房到期后怎么办?商住房40年产权到期后或被国家无偿收回?

158****4886 | 2019-03-22 09:36:11

已有3个回答

  • 151****5877

    商住房40年产权到期后,如果相关人员决定收回该土地的,应当给予补偿;如果不收回的,将自动续期。

    根据《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3-22 09:37:08
  • 133****6194

    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住。
    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
    三、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四、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查看全文↓ 2019-03-22 09:37:06
  • 147****3321

    具体参考《物业法》,这是一个全国有产权的人都在询问的问题,物业法里面对产权继续延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就是适当补交一点费用后重新续订产权,但是具体补交多少费用,还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3-22 09:36:54

相关问题

  • 不会。住房产权永远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产权没有期限,永远是房主所有。有期限的市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商住房是50年,到期后依据物权法的1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续期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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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即地方产权,规地方政府所有,政府有权收回或者继续让你居住,交纳相应的费用即可

    全部3个回答>
  • 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住。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三、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四、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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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产权到期是指商铺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到期后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土地回收,二是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一般商业地产商铺的产权有40、50或70年不等,一般商铺产权以40年为主,40年后再交契税等一些税收,那么商铺可以继续持有。如果是土地回收的话,那么国家会补偿你的商铺建筑,不过40年产权的商铺还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补偿多少,按什么标准补偿,都未可知。总的来说,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到期的使用权只是土地租用的时间到了,不是房产,房产始终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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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住。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三、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四、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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