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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自己名下的房产?要查询房产是否还在自己名下怎么查?

153****8034 | 2019-03-24 14:18:29

已有3个回答

  • 149****7998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属于不动产,按规定由国家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如要进行查询,应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3、产权人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法律是允许的,应该提供相关身份资料、申请资料等向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4、 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 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查看全文↓ 2019-03-24 14:19:00
  • 147****603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须证明有利害关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查询申请书;

    2、查询目的的说明;

    3、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4、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查看全文↓ 2019-03-24 14:18:55
  • 137****2018

    这个是需要一些****基本的信息的,也就是身份证。

    而且查询住房情况,只有住房产权登记人,凭身份证,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填表依照流程,查询,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他人住房情况信息。
    除非是法院或是公安,凭法律文书和证件可以查询。

    目前全国各地的规矩都不一致,无参考性,只能按照对应的机关要求来执行。
    一般而言,查询他人名下的房产的话,需要司法机关或者律师携带相关手续和法律文书去当地主管房管局来查询,查询的成功率要高些。

    但是想查询银行的账户就比较难了,一般金融机构是不对律师的调查开放的,需要司法机关来查询,但是当你申请司法机关调取的时候,司法机关会让你提供对方的账号和开户行等详细的信息才有可能去查询,记住,是有可能。

    查看全文↓ 2019-03-24 14:18:51

相关问题

  • 查询自己名下房产方法如下: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 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全部3个回答>
  • 查询名下房产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去房管局的办事大厅进行房产查询。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第十四条 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有下列不能查询情形的,查询机构可以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一)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二)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三)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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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须证明有利害关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查询申请书;2、查询目的的说明;3、申请人的身份材料;4、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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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信息属于隐私,在网上是查询不到的。需要本人持有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依照流程,填表申请查询。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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