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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房产证怎么办?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证如何更名给另一方?

141****0712 | 2019-03-26 09:40:12

已有3个回答

  • 146****6298

    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表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拥有财产,夫妻一方去世,其中去世一方的房产属于在世的另一方所有,即死者配偶拥有。去世一方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查看全文↓ 2019-03-26 09:41:31
  • 141****8012

    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全部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办理继承公证后,上面的人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这样就能把房产变为只未死亡一方一个人名下。

    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

    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房产证更名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然后再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许更省钱。目前有两种方式:1、到法院以法定继承起诉,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后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2、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相对于房产继承公证2%的费用,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然后再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许更省钱。

    查看全文↓ 2019-03-26 09:41:03
  • 145****3138

    您可以带着你们的房产证、其中一方的死亡证明和在世人的身份证到所在社区房产管理所办理。

    房产证改名流程:

    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
    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窗口提供)、原房地产产权证、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查看全文↓ 2019-03-26 09:40:44

相关问题

  • 夫妻一方死亡如何过户房产证;需要其它继承人写房产放弃弃权书,再上公证一下。。。因为房产是夫妻两人共同所有,一人一半的。如果其中一方死亡,他那一半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如果需要独自获得房产权过户的话,需要有继承权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并要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你才能过户到一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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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突然死亡,产权证是过世一方的名字,其配偶不能自然取得该房屋的产权。首先,要看该产权房是否属于。若该产权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其次,要看被继承人是否有、,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则按相关内容进行继承。若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的,则按法定继承。 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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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没有问题的;房产证上就算没有你的名字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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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自然人死亡并留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因此,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包括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2、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情况下。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所有人之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任意一方均有权力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的财产,当然也就包括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因此,当发生此类情况时,由于房屋作为不动产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属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期望得到全部房产并办理过户的继承人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遗赠人进行协商处理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双方各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和已故一方的遗嘱以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3、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可以平均分配。因此,已故的一方也同时拥有对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现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内的亲属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遗产。在这其中,现存的配偶有权利分得四分之一的房产,余下的房产则可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但是,同样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体归属权需要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归属,其他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价款得到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协议,协同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书,按照规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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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继承过户,购I定是,住房只要是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一方死亡在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要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防平均分配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需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活着的夫妻一方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做公证,得到公证书,就可去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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