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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拆迁面积怎么算?

152****3661 | 2019-03-28 20:00:50

已有3个回答

  • 154****9850

    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计算公式:

    补偿费=(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费计算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拆迁安置费计算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4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查看全文↓ 2019-03-28 20:01:25
  • 145****5396

    1、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2、房屋拆迁通常以房屋建筑面积多少作为补偿与安置依据。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3、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4、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面积应当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5、对于临时建筑、阁楼、以及实际建筑面积大于房屋所有权证面积的,视具体情况而定。违章建筑一律不补偿安置。

    查看全文↓ 2019-03-28 20:01:18
  • 145****3401

    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查看全文↓ 2019-03-28 20:01:10

相关问题

  • 一、住宅的面积计算是按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的;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二、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三、承租房:1、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2、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3、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面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公寓2.06、独立住宅1.83、新里住宅1.82、新工房(有电梯、成套)2.00、新工房(无电梯、成套)1.98、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1.94、“两万户”新工房1.65、旧里住宅1.54、简屋1.25。四、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的,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上述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形的阁楼,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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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房屋拆迁不知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城市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而农村属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两者适用法律法规完全不同,差别较大。如果在城市拆一还一,还在相同区位还你房子,加大面积按优惠价,这种补偿已经相当不错的了。若安置的房子与被拆迁房子在区位上明显不同一个在市中心一个在郊区那这种补偿就不算太好。你讲拆一还一按套内面积计算好像不太可能,你写的套内面积公式也有错误。正确的公式应该是建筑面积(又叫套外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阳台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悬挑式阳台算一半面积,另一种是内置阳台或全封闭阳台全 算面积。建筑面积的测量是指房屋肋脚高度的外包围水平投影的面积,阳台已悬挑另外计算,不悬挑内置的已经计算在建筑面积之内了。套内面积就是房屋高度2.2米以上的空间的地板面积。公摊面积含墙体、过道、夹层、门头、楼梯、公共设施应分摊的建筑面积。还有你说的房子的法定面积不知指什么面积,城市拆迁只有房屋的实测面积和产权登记的的面积,没有法定面积之说。但农村有这 种说法,因为家村分配宅基地有时法定每家多少面积作为分配方案,再结合人口或几代同堂给予安置房面积分配不知你是不是这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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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建议您具体的咨询下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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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拆迁中争议焦点多为拆迁房屋面积如何计算、拆迁房屋的性质如何认定、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多少才是**合理等。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结合拆迁工作中处理拆迁面积积累的经验,谈谈拆迁时房屋面积的计算。拆迁时,房屋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封闭阳台的认定以房屋竣工时的状态为准。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的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1.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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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除房屋阁楼的补偿,按阁楼高度分别折算成建筑面积(前后包檐不等高的,取平均值)计算:高度在 1米以下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25%计算;高度在 1米至1.4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50%计算;高度在 1.50米至 1.7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75%计算;高度在 1.80米至2.1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90%计算;高度在 2.2米以上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100%计算;临时阁楼、浮阁及征地调查后搭建的阁楼不予补偿。但各地政策有所不同,详细问当地拆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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