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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如何还房贷?用公积金还房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32****6933 | 2019-04-01 21:14:20

已有4个回答

  • 143****0244

    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1.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的身份证件、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和房产证)、房产证、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提取储蓄卡帐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查看全文↓ 2019-04-01 21:15:02
  • 142****4871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

    5、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然后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后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查看全文↓ 2019-04-01 21:14:57
  • 133****9979

    办理公积金冲还贷所需要的资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户口簿;

    2、借款人的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4、借款人的储蓄还款账户;

    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另外,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相关介绍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为:

    1、初审: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合格后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2)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6、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积金冲还贷款方法:

    1、年冲,即一次性还款法

    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2、月冲,即逐月还款法

    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注意: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9-04-01 21:14:52
  • 152****9760

    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三种办法。
      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更公积金还贷方式,须向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办理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贷款本息结清前,买房人可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委托,但一年内不可再办公积金还贷委托。

    查看全文↓ 2019-04-01 21:14:46

相关问题

  •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二、所需材料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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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您在山东省的中国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出售公房的售房方案已经过上级房管机构批准; 7)提供受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8)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您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表; 2)借款人户口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5)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借款人已交20%以上购房预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8)受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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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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