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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151****9190 | 2019-04-06 18:23:18

已有3个回答

  • 144****5277

    地使用证有两种:
    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
    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
    而第二种证书是基于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没有地上建筑物,是无法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因此,建议你先将这块地暂时先载入第一种证书中,以保证你对这块地的使用权。凭跟别人换田的协议,先在村土地清册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后到乡镇农经站办理证书的变更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4-06 18:23:59
  • 151****5995

    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查看全文↓ 2019-04-06 18:23:54
  • 132****9422

    现在的房产证里面包含了五证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所以你有了房产证而且是私产就能证明你的房子的所有权,全产权房子五证齐全

    查看全文↓ 2019-04-06 18:23:49

相关问题

  •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可以去土地辖区土地管理局查询。一般在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会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说开发商有项目规划了,政府许可了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方可使用该土地,所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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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原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5份。2、已交易过户的《房屋所有权》复印件4份。3、卖方身份证复印件2份,买方身份证复印件3份。4、房地产买卖契约(房管处格式)原件1份(如没有就去房管处查档案资料并盖章),复印件2份。5、办理房产证时所缴纳的契税发票,检查原件。6、土地出让金发票复印件3份。待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进行测绘制图及地价评估,缴纳土地出让金,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政府审批。(二)原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2、已交易过户的《房屋所有权》复印件2份。3、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4、房地产买卖契约(房管处格式)原件1份。5、办理房产证时所缴纳的契税发票,检查原件。6、土地出让金发票复印件3份。待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进行测绘制图,到国土办进行审核,完善资料,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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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  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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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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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证件办理一、收费程序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高不超过4万元。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1万元。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200元。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5元。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2、交易服务费(苏价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 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三、办件类别工作日随到随办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五、《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4、总产权复印件1份。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7、产权测量报告。8、申请书1份。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0、分割情况说明。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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