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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取了还能贷款吗?对以后的贷款有什么影响吗?

142****8183 | 2019-04-10 09:04:28

已有3个回答

  • 141****3277

    住房公积金支取对以后买房没有影响,只是贷款额度和能提取的余额少了,公积金系统筛查程序确实要同时筛查贷款记录和提取记录,为了支付租金而提取公积金,不会影响购房资格审核,即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是否为首套房购买者,是以购房提取记录为准,而不是租房提取记录,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提取过公积金的,均不算在内购房人可以放心。

    1、公积金提取出来以后要想再用公积金做房贷,需要连续缴满12个月也就是满一年以后,就可以贷款买房了房贷利率也是不受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查看全文↓ 2019-04-10 09:05:11
  • 143****1101

    可以。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款。

    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去办理支取。

    假如申请人确实手中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款,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申请人只能先向亲戚朋友借钱付了**,拿到相关证件后办理贷款,然后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借款。

    提取过公积金用于支付房贷,再贷款可能算二套房,是否算二套这取决于你的第一套房贷款是否还清和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策即结清贷款再买算首套。

    1、贷款已还清,当地未落实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未结清,不管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都算二套。

    所以,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对贷款信息有不确定因素考虑,可以在办理贷款前,先到当地银行详细咨询了解。

    查看全文↓ 2019-04-10 09:05:05
  • 156****1290

    符合条件就可以。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查看全文↓ 2019-04-10 09:05:00

相关问题

  • 公积金取过是可以贷款的,即使公积金存储卡内无余额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公积金管理处规定,借款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其中,无论是否提取过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卡是否有余额都不会影响日后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及办理相应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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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之后对购房贷款的审批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对贷款额度是有一定影响的。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第二条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3个条件认定: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高限额。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含县区,不含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含县区)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2、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3、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过时降低相应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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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贷款的,但是提取公积金之后会影响贷款额度。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如果配偶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少6成。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以商品房为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高可以贷款到60万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90平以内的不超过8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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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取过是可以贷款的,即使公积金存储卡内无余额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公积金管理处规定,借款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其中,无论是否提取过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卡是否有余额都不会影响日后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及办理相应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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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积金断了,会影响贷款吗?公积金断了是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因为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中约定“住房公积金应该连续缴存12个月”。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在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般满足3个重要条件:1)住房公积金开户一年以上,并连续缴存12个月;2)仍在“缴存状态”;3)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除此之外,翻修房屋也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而且离退休职工也有机会使用。2.不满足连续缴存12个月,还能贷款吗?一般情况下,断缴补缴不计算在正常缴存的范围内,但如果是由于单位特殊情况可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部门审核,具体是否能贷款要以审核结果为准。1)市属公积金补缴之后不一定能够正常贷款,要看借款人在12个月内的断缴次数。如果是三次及以下,就可以正常的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是断缴了三次以上,即使补缴也不算是正常缴存,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2)国管公积金补缴之后不算连续缴存,影响公积金贷款。注:对于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来说,如果购买的是政策性住房,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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