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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商业贷款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158****2373 | 2019-04-11 22:00:11

已有4个回答

  • 145****7457

    如果您的公积金连续缴纳正常,而且商贷按时还款没有逾期、征信状况良好,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方面按二套房政策执行。不过贷款未清会影响到审批环节,加大申请难度。

    查看全文↓ 2019-04-11 22:05:29
  • 158****9592

    银行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是两码事,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基准的,贷款主体是公积金管理中心,而商业贷款的主体 是银行,商业贷款对公积金贷款无太大影响

    查看全文↓ 2019-04-11 22:04:49
  • 137****0367

    可以的,两种贷款是互不影响、互不干涉。

    这样的贷款方式叫做组合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4-11 22:04:29
  • 147****5548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是不影响的。一般来说,个人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再贷款!但借款人一定要符合银行的要求。但是要注意**等规定以第二套房计算,7也就是说****低50%,利率上浮10%。

    查看全文↓ 2019-04-11 22:04:23

相关问题

  • 可以的。如果购房者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剩余房款可以用商业贷款来弥补,这种贷款模式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组合贷款”。不过,申请组合贷款时,借款人要注意以下几点:1、 组合贷款并非人人都能申请组合贷款只适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购房者,因为此项贷款中涉及到公积金贷款,所以对适用对象有一定的限制。2、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大多数银行要求,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设定贷款期限时,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因为这样银行才好处理抵押物。3、 提前还款应先还商业贷款申请了组合贷款的客户,若想提前还款,那么**好先还商业贷款,因为此项贷款的利率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这样可以节省贷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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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贷款人连续交缴公积金半年以上,在商业银行有贷款的职工(在商业银行贷款还款在一年以上)也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但公积金中心在计算借款人偿还能力时,要将借款人在商业银行贷款的月还款额扣除,按扣除后剩余的偿还能力计算可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夫妻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一个月内有效,外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单身证明除沈阳外,需到当地公证处出具内容属实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借款人非本市户口需到当地派出所提供暂住证明(异地贷款除外),离异、丧偶的提供法律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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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下已经有商业贷款,如果公积金是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买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一、如果您的购房时间在一年半以内并且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可持:  (1)一年半之内的房管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  (2)一套房**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50%的地税票据。  (3)身份证。  (4)户口本;到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贷款审批表。借款人有商业贷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严格核实借款人的家庭收入及还款支出比例,即: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家庭总收入的50%,贷款额度**高10万元,只能采取两名人员担保方式。两名担保人是在德州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其中一名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此外,已办理一年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所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35万元。  二、如果您的购房时间超过一年半,您需要还清商业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您在还款前可持购房合同、地税票据、身份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审查是否具备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是商业贷款未偿还的本金部分(保留到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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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贷款人连续交缴公积金半年以上,在商业银行有贷款的职工(在商业银行贷款还款在一年以上)也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但公积金中心在计算借款人偿还能力时,要将借款人在商业银行贷款的月还款额扣除,按扣除后剩余的偿还能力计算可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夫妻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一个月内有效,外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单身证明除沈阳外,需到当地公证处出具内容属实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借款人非本市户口需到当地派出所提供暂住证明(异地贷款除外),离异、丧偶的提供法律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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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3.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5.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1.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并提供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3.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4.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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