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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必须交吗? 住房公积金一定要交的吗?

132****9733 | 2019-04-13 13:15:54

已有5个回答

  • 141****7146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单位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4-13 13:16:20
  • 153****8753

    因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是强制性的,任何单位和企业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不得有误。一经查实必重罚。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医疗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由企业完全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
    这里的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哦,是这样的。可以的,只要社保局没强逼着。
    公积金其实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并不是社保局,是各地市单独设立的管控部门,并没合并于社保局。只要按规定执行缴费就可。其享受待遇根据当地实际规定执行。
    当然,各地规定不完全一样。有的地方为了管理公积金方便,干脆就不分青红皂白,公积金不允许提取用于住房的租金,只允许个人提取公积金进行买房和房屋的维修。对于你们当地的规定如何,就不得而知了,具体事项还得在当地管控部门咨询为准

    查看全文↓ 2019-04-13 13:16:16
  • 153****7892

    住房公积金并不一定需要连续缴纳,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是处于封存状况。但是员工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是需要员工住房公积金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才可以申请的,而且在公积金贷款之后需要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直至还清贷款,否则可能因为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公积金贷款合约解除,按照商业贷款计算利率。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查看全文↓ 2019-04-13 13:16:11
  • 154****4912

    大家都知道,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统称“五险”,但是往往会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不给员工缴纳“一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大家对于“一金”的意见也出现了分歧:有人认为企业必须缴纳,有人认为这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人才享有的待遇,还有人认为缴不缴纳公积金是由职工自己选择的。







    那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



    虽然劳动合同法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并没有强制性的约定,但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也就是说,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按时、足额缴存。但是,根据管理条例,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



    虽然各地的公积金管理细则与国务院出台的管理条例有所不同的,但是依据下位法不得违背上位法的原则,各地区的细则通常是对管理条例进行了一定的严格和细化,基本不会出现与管理条例相违背的情况。如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国家机关;(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三)事业单位;(四)民办非企业单位;(五)社会团体。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单位应当在其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载明单位有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因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从什么时间开始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1.登记手续



    单位应当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缴存手续



    A.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B.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查看全文↓ 2019-04-13 13:16:07
  • 157****5003



    住房公积金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因为在贷款买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会比使用商业贷款节省一大笔利息,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住房公积金。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员工各缴纳一部分,那么个体户或者暂时没有工作的购房者可以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人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该怎么缴纳?


    1.单位缴纳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职工缴纳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该怎么用?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但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查看全文↓ 2019-04-13 13: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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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是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政府为了保障大多数人买房,而用低于银行的利息贷款给你,住房公积金主要是用来购买70年的住宅的,在买房前,每月缴纳一定数额的公积金,连交缴存6个月,就可以贷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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