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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70年是什么意思?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处理?

142****0891 | 2019-04-24 08:13:41

已有3个回答

  • 133****3997

    1、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

    2、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
    3、具体产权的价格应该有很多因素决定,不能简单的依据时间来换算,建议你参考当地同类房价。

    查看全文↓ 2019-04-24 08:14:29
  • 142****8237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产权续期:

    1、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

    2、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

    3、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具体缴纳的金额需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即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查看全文↓ 2019-04-24 08:14:22
  • 137****2037

    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权便是从这里来的。
    刚才我们说了,房子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了,70年之后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没有作出明确的法令,有种说法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但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
    **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4-24 08: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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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产权到期后,直接续交土地出让金就行了!费用不多,几千块的样子!主要看你分摊面积和土地等!

    全部3个回答>
  • 70年房子还是你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房屋产权有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 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根据《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 住宅建设的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自动续期。 2.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 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70年房子还是你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房屋产权有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 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根据《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 住宅建设的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自动续期。 2.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 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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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买二手房己有60多年,产权70年,到了70年什么办。

    全部4个回答>
  •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