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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可以买吗?买期房会有什么风险吗?

153****3819 | 2019-05-01 00:58:10

已有4个回答

  • 146****5922

    1.规划变更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环境设施等方面随意改动。

    对策:认真审核开发商的宣传内容,尤其细微的免责声明。注意审查合同内容,也要关注细节。

    2.房屋质量

    开发商使用劣质材料或者是偷工减料,随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以致造成地基下沉,屋顶漏雨、管道渗漏等严重质量问题。

    对策:请专业的房屋检测(监理)机构来进行检测、验收,以便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维修、退房、及时索赔。

    3.面积缩水

    改变建筑面积、加大公摊面积,隐瞒公摊面积的数量和计算方法,导致实际面积与销售面积严重缩水。

    对策:收房时,查看房屋而积测绘技术报告书(也叫“房屋面积测绘表”),仔细核对相关数据并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对可列入公摊的面积进行计算。

    4.不退定金



    先签订预售协议,收取定金之后再给消费者看合同、签合同。如果消费者不满意开发商的交易条件,开发商就拒绝退还定金。

    对策:要求开发商提供拟签署的合同文本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直接切入购房合同主体,审查合同并提出意见。如果预售协议非签不可,则警惕退还定金相关条款,同时以见证人、录音等方式留存证据。

    5.拿不到产权证

    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商品房的资格(资质),拖延办理产权证。

    对策:认真审查开发商的土地情况、房屋抵押情况、以及建房的相关法律手续(审查五证),并约定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法律责任。

    6.交房延期

    开发商因资金、管理问题,从而导致的延迟交房或无法交房。

    对策:除了严格审查开发商情况外,也要时时关注你新房的施工进展情况。

    查看全文↓ 2019-05-01 00:58:49
  • 138****0571

    一、认真查验相关文件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栋号范围内。
    二、注意定金条款购房者购买期房时,一般要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根据《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三、区分定金和预付款
    四、注意购房合同中的面积
    五、注意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为突出的问题,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常常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为避免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
    六、对开发商产权证办理义务的约定。

    查看全文↓ 2019-05-01 00:58:39
  • 135****4436

    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期房的优势分析
    (1)先期预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销售工作刚刚开始,开发项目的所有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有了比较大的选择余地。
    (2)价格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5%~10%,甚至更多。开发商开发一个楼盘一般需要1年~2年的时间,甚至更长。为了及时收回现金,对购买期房持极大的欢迎态度。
    (3)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付款,一般分为三次。首次付款时间为取得预售证时,一般仅付1万元~2万元的定金和总房款10%左右的首期房款;第二次付款时间是工程进行到一半时,付款额约为总房款的60%;第三次付款时间为房屋已经交工或即将投入使用时,购房者将余下的款项付完,同时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也可选择按揭付款。如果是一次性交付全款,可获得更大的优惠。
    (4)工程质量随时可见,便于监督和提出意见。从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购房者就可随时去观看工程进度,对于房屋结构、墙体构造、水暖电等设备管路、管线、接口这些建好以后不易观察的部分,这时都可一览无余。

    查看全文↓ 2019-05-01 00:58:35
  • 136****9048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
    买期房的好处是期房的价格相对便宜,而且如果房价处于上涨趋势的话,等房屋建成交付了价格也就涨了不少了。坏处就是买了不能马上入住,要等房屋建成竣工之后才能交房,而且有一定的风险,比如开发商资金短缺或者开发商有欺骗行为,房子没建成跑路了,房子成烂尾楼那就损失很大。

    查看全文↓ 2019-05-01 00:58:30

相关问题

  • 一、认真查验相关文件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栋号范围内。二、注意定金条款购房者购买期房时,一般要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根据《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三、区分定金和预付款四、注意购房合同中的面积五、注意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为突出的问题,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常常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为避免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六、对开发商产权证办理义务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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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定金问题:购期房一般要交付定金,对于定金的交付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如开发商提出“无理”要求,你可依法拒之,或在事后诉之法院,由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让法院帮你把多付的钱要回来。《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20%”。由这一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第一,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只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第二,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第三,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付定金,因为交付定金合同才会生效。2、不可抗力问题:《民法通则》第107条明确规定:“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有二条:一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二是“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实际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来看,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问题产生的纠纷较少,因“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产生的纠纷较多。如果施工中遇到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或有其他卖方不能控制的事件等可能存在,购房人可以考虑放弃3、面积纠纷问题:期房**大的特征是在预售合同订立时,房屋所有权并未现实存在,有关房屋状况中能体现在图纸上。这样,使得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和竣工后现场实测的建筑面积常有误差。而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又往往是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为防止花冤枉钱,购房人应在合同中这样明确:“误差率为?0.5%时,房屋单价不另行结算;误差率低于为?0.5%时,合同继续履行,按每建筑平方米据实结算,误差率超过?0.5%时,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追究法律责任“。4、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问题:开发商在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一个常用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其实,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造成房屋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的原因很可能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健全、欠缴出让金、进度有误等,一旦属于这些情况,购房人就要提高警惕,一方面了解能否解决,一方面考虑是否要放弃购买该房产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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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质量风险期房交房时,出现问题**多的就是房屋的质量问题。因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屋并未成型,很多隐蔽的房屋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检测,开发商如何偷工减料,降低施工标准,如何让缩减面积,获取更多利益,购房者无法得知。为减少风险,只能靠合同约束,另一方法是一定要购买五证齐全的楼盘。2、注意开发商口碑与实力购房者应从侧面估量出开发商的实力与未来的保障能力。包括开发商的信誉和口碑,开发商以前开发的项目,开发商选定施工单位的信誉及口碑,三者相加,这样能对即将购置的期房的品质有一个大概的了解。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文案,通常是“本图仅做参考”,如果被广告海报所吸引就决定购房,那是非常不理性的。如果你对楼盘的外立面、社区配套有特别严格的要求的话,**好询问广告的真实性与实现效果的概率,并在购房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4、规划变更的风险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做备案的,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开发商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环境设施等方面随意更改很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购房意愿。购房者应与开发商作出约定,如有规划变更应提前通知购房者。未作出通知的,属于侵权行为。5、定金风险在期房销售中,购房者真正拿到购房合同前,通常会有一定额度的金钱支出,作为入会,认筹、升级使用,购房成功后,这些钱将作为定金,然后再签合同。如果遇到开发商提出的诸如“定金不退还”的条款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性,确定与开发商签订的是正式的购房协议,也要协商定金相关事宜,以便一旦不能签署合同时索回交付的定金。6、延期交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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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查明真实情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这样就可以了解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贷款额多少等等。这样就不大可能因为受骗上当,买了被抵押的房子,钱房两空。对于中介公司,可以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留心付款方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之一,因此,在签定是应尽可能的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其次、其次付款数额做具体的约定。**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一定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特别提醒的是有关购房意向金的支付,一般情况下,买家在支付了意向金两天之后,如果卖家同意出售,那么意向金将自动转为购房定金,此时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所以建议消费者在支付购房意向金时要三思。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一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如果卖方自有资金不足可以要求用买方支付**款共同还款,这时买卖双方需同时到贷款银行,以免自己支付的**款被移作他用。3,确定交房时间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4,别让户口困扰你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一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5,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6,“先小人,后君子”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对于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如“不论交易是否成功,均应当支付中介费用”的条款。交出房产证或是买房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要注意的是,如中介未促成交易索要一定的费用却是合理的。《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7,佣金如何支签订了合同,买卖双方就要尊重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并诚信支付居间费用。《合同法》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果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提供的信息取得联系,私下交易,企图省去中介费用,不仅不容易达到目的,还有可能承担额外的违约责任。卖方也应当如实向中介及买方告知房产的真实情况。有关佣金支付,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买方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卖方支付,或是双方共同支付,比例各占多少;是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分阶段,是何时支付费用。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是,买卖双方需支付房屋总价的2%给中介作为佣金,买卖双方一般各占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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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期房能卖。2、需要查看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发许可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预售许可证。注意这些名称都需要一致。3、现在还是期房比较多,开发一般资金都不足,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只能走预售的形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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