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公积金怎么补缴? 公积金单位可以补缴吗,**多补缴几个月的

131****9756 | 2019-05-03 17:11:52

已有4个回答

  • 134****9493

    公积金补缴多少年

    查看全文↓ 2020-07-13 12:28:58
  • 151****9879

    公积金差额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差额补缴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支票方式补缴

    2、采用其它缴款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比照汇缴相应缴款方式办理

    3、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进行申报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5-03 17:12:06
  • 146****2511

    补交住房公积金:
    一、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⑴正常汇缴后的补缴。单位办理一个月或数个月整体欠缴的补缴业务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⑵首次汇缴前的补缴。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以上补缴业务由银行网点受理后按“单位补缴”业务处理,并在电脑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补缴月份。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按下列业务流程操作。 ⑴漏缴的补缴。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劳动合同、人事调动通知单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⑵少缴的补缴。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月份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应由单位提供职工工资清单、补缴说明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汇总核准表》(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三、核准程序 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 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5-03 17:12:03
  • 145****2631

    一周提问汇总
    微社区的网友提问众多,小编从中挑选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且具有普遍性的提问,整理出来后做个统一的回复,仅供大家参考。↓详见下文↓



    公积金

    问:我原来一家公司是12年深圳的公司,公积金交在深圳,后面几家公司没有给交公积金,现在这家公司又给交了,交上海的,我这样可以累计吗,如果不行,我要交多久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购房,以前交在深圳的还有没有用~

    答:1、一般来说本市的公积金是不能转出的(如上海),所以不能累计;2、申请公积金贷款,简单来说需满足2个条件:①购房前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②个人公积金账户有余额。



    问:夫妻在上海买房。主贷人是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母亲想用自己的公积金一起参贷,不是简单的冲还贷,是想利用其母亲公积金额度来提高整体的购房公积金额度。请问这样可行吗?

    答:1、父母是可以参与子女的公积金贷款的;2、公积金贷款的金额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即夫妻双方,与父母无关,所以“想利用父母的公积金额度来提高整体的购房公积金额度”并不可行。



    问:公积金余额不足怎么办?一直连续缴的,都没断过。能不能补缴?

    答:可以补缴,单位和你个人都可以视情况进行补缴。



    问:外地人,目前有套房在卖。这套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那么如果我卖了再买公积金还能立马申请贷款吗?

    答: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还清之前的公积金贷款债务。



    购房

    问:我家里有两套房子,两套房子房产证都有我的名字,产证登记时间是2015年的。均无贷款。我是1986年出生的,年初卖了一套,现在又买进了一套(86个平方),我想问一下,我买这个房子契税交几个点,银行贷款算首套吗?

    答:首先,您家庭原先拥有两套住房,卖掉其中一套后,再购买一套,这属于“二套房”,那么:1、买这个房子,契税为3%(因为只有“首套房”才享受契税优惠,这个说的“首套房”指的是购买的第一套房子);2、根据“330新政”(购买二套房**降低至4成),但是上海并未完全执行,仅部分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执行该政策。所以大多数银行,特别是五大国有银行,均为**7成。



    问:我有上海长期居住证,退休了,在上海没有社保公积金,能买房吗?

    答:外地沪籍在上海买房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在3年内缴满2年社保;2、已婚。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可购房,如不满足则不可以。



    问:你好,我第一套房子是全额付款没有用过任何贷款,请问我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时,贷公积金**几成呢???

    答:用纯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非普通住房**6成;90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3成。



    问:我想问一下,没结婚前女方有一套住房,但不在上海,现在想结婚,在上海买 可以只上男方名字吗?还有算二套房吗,**怎么算吖?

    答:是不是首套房,那要看男方之前有没有买过房。如果男方在上海有房,那么再购房就属于二套房;如果男方在上海没房,那么再购房就属于首套房。首套房,**3成;二套房,**7成。

    查看全文↓ 2019-05-03 17:11:59

相关问题

  • 一、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⑴正常汇缴后的补缴。单位办理一个月或数个月整体欠缴的补缴业务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⑵首次汇缴前的补缴。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以上补缴业务由银行网点受理后按“单位补缴”业务处理,并在电脑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补缴月份。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按下列业务流程操作。 ⑴漏缴的补缴。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劳动合同、人事调动通知单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⑵少缴的补缴。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月份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应由单位提供职工工资清单、补缴说明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汇总核准表》(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三、核准程序 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 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补交住房公积金:一、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⑴正常汇缴后的补缴。单位办理一个月或数个月整体欠缴的补缴业务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⑵首次汇缴前的补缴。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以上补缴业务由银行网点受理后按“单位补缴”业务处理,并在电脑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补缴月份。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按下列业务流程操作。 ⑴漏缴的补缴。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劳动合同、人事调动通知单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⑵少缴的补缴。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月份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应由单位提供职工工资清单、补缴说明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汇总核准表》(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三、核准程序 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 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补交住房公积金:一、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⑴正常汇缴后的补缴。单位办理一个月或数个月整体欠缴的补缴业务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⑵首次汇缴前的补缴。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以上补缴业务由银行网点受理后按“单位补缴”业务处理,并在电脑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补缴月份。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按下列业务流程操作。 ⑴漏缴的补缴。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劳动合同、人事调动通知单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⑵少缴的补缴。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月份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应由单位提供职工工资清单、补缴说明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汇总核准表》(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三、核准程序 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 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如果单位因特殊情况影响了全员工资发放,或因某个职工工资调整未完成影响了这个职工的工资发放,在补发工资时可以一并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少几个月的就补几个月的。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的吧详细你问问新单位吧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