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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吗?公积金能否多次提取?

157****4365 | 2019-05-11 10:33:46

已有4个回答

  • 156****7980

    一、办理成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5、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二、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三、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四、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五、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六、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查看全文↓ 2019-05-11 10:34:33
  • 135****9691

    员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后,是可以申请公积金余额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但是不能提取做为他用,一般是直接在公积金账户中扣除直接还款的。一次性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注:职工本人需到场在“提取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公积金汇入个人还款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查看全文↓ 2019-05-11 10:34:26
  • 147****9161

    如果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你没有支取过公积金的,可以在还贷一周年后,办理公积金支取。首次办理支取金额是(首期房款+当年还贷总额的本息),其后,可以每周年申请办理支取一次,每次支取金额是当年还贷总额的本息,直至还清该套住房所有贷款。
    **后一次的支取不受时间限制,可以多累积些金额后再办理支取(即必须符合与上次支取间隔满一年,满一年后的任何时间都可以随时办理,支取数额不得超过上一次支取时间至供楼**后一期的还贷额)。

    查看全文↓ 2019-05-11 10:34:19
  • 132****4192

    以下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剩余公积金:

    1、购买首套自住用住房(不包括二手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补缴剩余购房款,若补缴完毕公积金还有剩余可以取出;

    2、购买首套自住用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房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剩余额度;

    3、购买首套自住用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目前国家的政策还对住房公积金余额可提取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做了调整,具体情况你可以到你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问一下。

    查看全文↓ 2019-05-11 10:34:07

相关问题

  •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取条件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二、提取材料(1)借款合同 (2)**款发票注意事项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三、提取地点各公积金缴存网点详见各地区公积金管理网站,一般为 http://www.城市名首字母缩写+gjj.gov.cn以广州市为例 http://www.gzgjj.gov.cn/四、提取时间参考各网点办公时间五、提取流程Step 1:职工向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取手续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可为多名职工办理提取Step 2:单位进行初审予以核实除证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单位应为初审合格的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书》,并组织职工填写《提取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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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公积金有余额就能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3.购房**款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申请表原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5.填写贷款文件;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7.买保险;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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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贷款买房后,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每隔半年以上就可以提取一次。根据有关规定,装修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装修不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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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系统筛查程序确实要同时筛查贷款记录和提取记录,为了支付租金而提取公积金,不会影响购房资格审核;即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是否为首套房购买者,是以“购房提取记录”为准,而不是“租房提取记录”;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提取过公积金的,均不算在内,购房人可以放心。扩展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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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办理成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5、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二、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三、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四、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五、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六、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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