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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公积金可以提取来支付**款吗?

148****9040 | 2019-05-16 23:52:15

已有3个回答

  • 135****9037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厅即日起开通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款;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辞职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受理业务功能。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办理须知

    1、请申请人本人认真阅读《承诺书》和服务指南,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损失;

    2、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须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职工信息一致;

    3、请申请人提前按照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实填写所需信息,上传清晰图片,避免造成业务审核不通过;

    4、请申请人提供本人一类银行卡(**好是提供工资卡),用于提取资金收款;

    5、请申请人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加查询密码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网上业务。密码获取方式:个人查询密码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大厅索取或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登记电话号码拨打12329热线获取密码,一次索取终身使用;

    6、办理网上业务,建议使用谷歌或IE9以上版本浏览器,使用效果更佳。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zfgjj.zibo.gov.cn/),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用户登录。

    2、根据业务需要,“业务办理”-选择业务类型“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款提取”或“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或“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或“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提取”或“辞职失业提取”-“阅读并同意承诺书”-“录入提取审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信息,同时在收件扫描处上传提取材料图片。

    3、返回首页,进入“业务提交”界面,点击“查询”按钮,选择相应业务点击“业务提交”,选择该笔业务进行提交。

    4、在“业务提交”界面可以查询该笔业务的审核通过情况。

    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归属地所在分中心、管理部处理网上提交的业务。

    2、为保证及时办理业务,上传图片原件务必齐全、清晰。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各服务厅。

    3、详细流程见网上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查看全文↓ 2019-05-16 23:52:30
  • 134****506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查看全文↓ 2019-05-16 23:52:25
  • 156****8367

    可以。

    凡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政策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

    一般是购房者缴纳完**后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但也有交完定金就可签订购房合同,建议跟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确认。

    查看全文↓ 2019-05-16 23:52:22

相关问题

  • 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购房**的。  因为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即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1、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来缓解购房**及月还款压力。  2、如果借款人购买的是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的。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的,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提取规则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公积金无法作**,购房提取公积金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付完**后,凭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等,一年时间内可以提取。也就是说不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全部4个回答>
  • 1、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到个人账户就可以用来支付**款了。

    全部4个回答>
  • 大多数地方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通过你的公积金月来计算的,建议在贷款前不要提取公积金,以免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