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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扣的? 住房公积金是怎么扣的?要扣税吗?

133****3334 | 2019-05-17 11:55:40

已有3个回答

  • 155****6413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日期是按照自己公司的规定,全看公司人事单位的安排,公积金中心也无硬性要求。

    查看全文↓ 2019-05-17 11:55:53
  • 156****6791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简单来说,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存的不征税,超标缴存的要缴税。“规定”就是单位和个人只能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缴存,但单位和个人**高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倍。

    查看全文↓ 2019-05-17 11:55:49
  • 155****9371

    如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月工资发放环节,同一个人**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二选一

    赡养老人

    对于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而这几天,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消息刷爆了朋友圈!纳税人要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怎么办理?



    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三步:一是对条件,二是报信息,三是留资料。



    其中,不少人对第三步要留什么资料还不是太清楚。



    所以,今天就把相关要点给大家摘出来了,一张表简单明了!快快收藏学习吧!





    1
    这下清晰了!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留存资料一表搞定!


    特别提醒:



    1、纳税人应将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2、留存资料在申报时既不需要提交税务机关,也不需要提交扣缴单位。

    3、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新**全高频热点问题汇总39个

    查看全文↓ 2019-05-17 11:55:46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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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另外,住房公积金与本人上年平均工资相关,与工龄、本单位工作年数等都无关。  住房公积金的扣除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低不得低于2014年市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低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数。  从缴存比例来看,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12%;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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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规定: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契税:房款总额×1.5%;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多不超过200元;工本费: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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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合同中约定的是扣款日,该日期指的是每月银行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划款的时间,借款人应当**迟于还款日的前一天将还款额足额存入还款账户中,如果扣款日当天存款容易造成逾期。2、如果是自由还款方式,借款人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操作:(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先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系统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贷款金额,即借款人若按此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则贷款不再逾期。借款人再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系统或到贷款业务部门签定《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通知书》确定下一还款日的还款额。(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个人贷款,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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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扣缴公积金的标准各地不一样,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高可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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