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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怎样撤销?可以收回吗?

141****6610 | 2019-05-20 12:13:01

已有3个回答

  • 134****94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
    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
    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查看全文↓ 2019-05-20 12:13:56
  • 133****4783

    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只要权利尚未转移就可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5-20 12:13:27
  • 147****1602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查看全文↓ 2019-05-20 12:13:22

相关问题

  • 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撤销。(二)赠与一方将其个人所有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办理房产的加名登记,如果赠与协议经过了公证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是可以撤销的。三、已经将一方个人财产变更为另一方个人名下房屋的性质,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受赠方侵害了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才可以考虑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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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赠与的法定撤销呢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法定撤销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进行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赠与应特别注意期限问题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为了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依法及时行使撤销权。这一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对某种权利所预定的行使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撤销权人如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即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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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了!房子已经过户了,就不能再撤销赠与了,除非B自愿肯将房子过户给A,这样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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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予的房屋是否可以收回,要看赠与房屋当前的状态,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一般情况之下是不能够收回的,在没有办理过户前,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可以收回,不过即便是办理的过户,符合以下的几种情况也同样可以收回: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房屋在赠予之前是需要先进行公证的,在赠予的时候赠予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而且还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赠与人的婚姻状况,如果说所赠予的财产是共同财产,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予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予声明书,赠予的公证书才能够生效,如有关于赠予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 办理过户前可以撤回,办理过户后不能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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