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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可以收回吗

136****3158 | 2023-02-11 01: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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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3654

    赠予的房屋是否可以收回,要看赠与房屋当前的状态,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一般情况之下是不能够收回的,在没有办理过户前,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可以收回,不过即便是办理的过户,符合以下的几种情况也同样可以收回: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房屋在赠予之前是需要先进行公证的,在赠予的时候赠予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而且还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赠与人的婚姻状况,如果说所赠予的财产是共同财产,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予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予声明书,赠予的公证书才能够生效,如有关于赠予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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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办理过户前可以撤回,办理过户后不能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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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撤销。(二)赠与一方将其个人所有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办理房产的加名登记,如果赠与协议经过了公证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是可以撤销的。三、已经将一方个人财产变更为另一方个人名下房屋的性质,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受赠方侵害了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才可以考虑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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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父母赠与子女房产一旦赠与,就不能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赠与的物品,自赠与之日起,转移主人权,赠与人不得收回”,赠与的物品一旦赠与,其主人权就转移了,赠与人不得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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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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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如起草撤销赠与书,进行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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