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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房转让吗?转让公房需要什么条件?

144****5246 | 2019-05-23 17:11:10

已有3个回答

  • 138****0709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
    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5-23 17:11:45
  • 141****7120

    公房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交换。有的人也称“公房买卖”,但称作买卖是不准确的,因为承租人享有的只是承租权而不是产权,而承租权只能转让不能买卖。
    公房只有将产权买下取得产权证后才能出售。根据上海的规定,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

    查看全文↓ 2019-05-23 17:11:29
  • 135****6625

    公房使用权可以有限制的转让。
    公房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全部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是指由国家以及企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单位,国家和单位通过适当收取租金或者无偿的方式提供给职工或者居民使用。
    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公房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损害产权人的利益。因为使用权人与产权人属于合同关系,使用权人转让使用权,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查看全文↓ 2019-05-23 17:11:22

相关问题

  •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办理已购公房过户的过程大体如下:  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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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使用权可以有限制的转让。公房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全部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是指由国家以及企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单位,国家和单位通过适当收取租金或者无偿的方式提供给职工或者居民使用。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公房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损害产权人的利益。因为使用权人与产权人属于合同关系,使用权人转让使用权,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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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公房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居民只拥有使用权;一种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公房,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已购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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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符合买卖条件的公房,交易后一定要记得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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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私有制的公房买卖同普通二手房的交易一致,从单位一手购买公有住房,要先报公有住房出售的主管单位审批,同意然后再去房管局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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