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无房产证可以上户吗?有什么政策规定?

153****0105 | 2019-05-30 20:29:16

已有3个回答

  • 145****4769

     有些地区用房产证复印件也是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的或者经过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并且**款在30℅以上,拥有购房发票、备案单也是可以落户的。
      比如根据烟台市公安局便民利民政策有关规定,申请落户前提为在城市购买商品住房并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是否编制门楼牌号码需咨询住房所在地派出所),本人实际居住,对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需跨行政区户口迁移的,可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购房发票或《山东省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办理落户。您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到住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若公安局必须要房产证原件,就只能到房管局去申请将房产证先借出来,等办理完户口迁移后再还回去。

    查看全文↓ 2019-05-30 20:30:26
  • 152****2368

    1)如果是农村户口,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2)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查看全文↓ 2019-05-30 20:29:42
  • 146****2396


    一、没有房产证也是可以分户口的,因为分户口不是必需要房产证的。

    1、分户并不是都需要房产证,但户口要分户是需要有独立住址,就可以分户。

    2、比如:你有一套公租房,兼租房等,这些都 是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是悔属国有制的,就可以从原有的户口本上分出来,将户口上在公租、兼租等的住址上。

    二、农业户口分户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查看全文↓ 2019-05-30 20:29:38

相关问题

  • 若是外地户口 本地还没有可以挂靠的直系亲属 应该是不能搜索上户

    全部5个回答>
  • 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注意,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户口迁移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能确定买方可以马上办到贷款,而且能实际贷到剩余房款那么多给你,基本上就没风险另外就是当地有没有限购政策,对方受不受限制毕竟银行什么时间放款,能贷多少款,不是买卖双方能决定的,万一时间比较长、贷的数额少或者完全贷不到,房产已经过户,法律上就是买方财产,就算解除合同房产退还卖方,还是会产生大笔税费**好把房款支付时间约定明确,万一有上面问题,买方如何承担违约金双方有约定明确

    全部3个回答>
  • 农民申请新宅基地,必须依法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全部5个回答>
  • 只要土地的使用权证不是农村宅基地性质,有土地出让收费凭证,在上面建设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就可以进行交易的。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只要土地的使用权证不是农村宅基地性质,有土地出让收费凭证,在上面建设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就可以进行交易的。办理好交易和过户手续后,该项地皮的使用要就是属于原户主。人们所说的自建房,一般指农村自建房。而在县镇级别的小城市,也存在着大量的自建房。与农村自建房不同,县镇里面的自建房不是使用集体的农业土地。它们的土地性质一般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商住用地。房主往往拥有自己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这些土地或房产是可以合法过户或交易的。以往,城镇管理体制疏松,办理土地使用证门槛低。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镇土地日趋紧张,越来越多的城镇提高了拿地门槛或者禁止建设自建房。城镇自建房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减少。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