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买房合同 >详情

三证到手了购房合同还有用吗?能不能具体说一下?

134****4328 | 2019-06-02 17:13:44

已有5个回答

  • 136****4334

    有用。
    即使已经拿到了房产证,购房合同也是有用的,如果是一手房购房合同在前期可以证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买卖关系,合同上有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约定,如维修,质量保证等,如果发生争执的话,购房合同甚至比房产证还有用。
    如果房主想将房屋进行买卖和转让,就需要同时出具房产证和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可以作为房屋持者购买该房屋有的一项依据。

    查看全文↓ 2019-06-02 17:15:03
  • 146****0898

    房产证下来以后,产权证成为房屋所有权的法定凭证,购房合同已经失去意义,完全可以不再保留。

    查看全文↓ 2019-06-02 17:14:46
  • 132****0629

    合同基本没用了,但是各类票据需要妥善保管,因为在你出售房屋的时候,原有的一些票据是要用的。

    查看全文↓ 2019-06-02 17:14:37
  • 154****3312

    这个很难说,说不定以后什么时候跟开发商产生纠纷,也许就用上了
    当然纠纷也不可能就只有您一户与开发商的
    像现在住房房产一般是70年
    而开发商的质量保证一般有的主要是50年
    那么对于狡猾的开发商,在这50年内,您们的小区质保要是没有做好的话,找委员会、物业也不一定能够和他们沟通好。所以矛盾是会产生的
    建议您还是留着比较好。保障业主的权益啊。

    查看全文↓ 2019-06-02 17:14:23
  • 145****7939

    有用啊。万一对方违约,可以依据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6-02 17:14:00

相关问题

  • 购买合同必须是从开发商签署的购买合同。此外,询问开发商是否已表示将购买合同交给房管局备案,如果有记录,则可以迁户进入。不能进入户口登记不与开发商签订,或者开发商没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发送到房管局,或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交,那基本上不能进入户籍登记!

    全部3个回答>
  • 一般没用,留着吧,万一以后纠纷有用

    全部5个回答>
  • 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共同同意,但是,你属于善意的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我认为是有效的。由于你买的房子没有办理过户,此时的物权不转移,你尚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对方男的也不愿意卖了,此时你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包括房子在这期间增值的费用但不限于此。

    全部5个回答>
  • 按揭贷款流程图咨询 → 申请贷款(购房人)→ 审核(提供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银行)→ 办理合同公证(公证处)→有关保险(保险公司)→ 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房地产登记处)→ 发放贷款(收到抵押证明)→ 借款人还款 →办理抵押房产注销登记(贷款全部还清)

    全部3个回答>
  • 一般来说,小定是在购买房屋一方与售卖房屋一方双方一致达成交易意向或购买房屋一方已经确定签约合同时支付的,这时交易的定金额度通常在数万元不等。而大定说的是正式的定金,大定的交易额要比小定的更高一些,一般会收取房屋交易全款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