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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私人新房漏水有赔偿吗?新房验房发现漏水可以赔偿吗?

159****3021 | 2019-06-02 21:30:14

已有3个回答

  • 151****4825

    按合同上来执行。
    或者找开发商协商,
    协商无果申报建交委、
    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查看全文↓ 2019-06-02 21:31:05
  • 146****5645

    一、房子漏水能退房吗 根据《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卖方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潢、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卖方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一些买房人在入住房屋后,发现房屋存在被隐瞒的质量瑕疵。使请求法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退还房款。那么,卖房人隐瞒事实是否导致合同必然被确认无效或是解除,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终确认。一般情况下,解除合同通常的认定标准是一方根本违约,或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房屋根本不适宜居住,因此,如果没有达到法定解除条件或房屋质量不足以威胁居住安全,法院通常会判决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是退房。 商品房交付时应该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同时应及时发函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证件并且要求逾期交楼的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出示文件或者文件不齐,业主千万不要领钥匙。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领了钥匙就等同于收楼。在未看房前就被要求先签相关文件的,即便文件齐全,业主也应尽量在收楼文件中注明“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查看全文↓ 2019-06-02 21:31:00
  • 156****1364

    建筑物的防水方面的质保是在建筑物建成交工后的5年内,过期就没有质保,也就是说现在大多说买的商品房都是没有漏水质保的,维修自行负责!(注:是建筑物建成起,而不是你购买起!)

    查看全文↓ 2019-06-02 21:30:48

相关问题

  • 新购买的商品房,均由五年的质量保证期。产生屋顶漏水的,首先就由自己的报修,然后有开发商负责进行修理。至于赔偿标准那是没有量化规定的,只是民事纠纷的协商和举证诉讼后才有量化赔偿的。修理期间,对于由于漏水而造成业主的直接损失(漏水造成的房内财物、装修装潢、不能入住的在外住宿、餐饮等)由开发商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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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看房屋主体结构有无损坏。若经有关方面鉴定,房屋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要承担赔偿责任。经鉴定,发现非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如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依约定执行;如双方当事人无特别约定,一般不能退房。但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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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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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修期自交付日算起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如业主和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对保修期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但约定的**低保修期限不能低于上述规定。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担责业主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均为格式合同),约定了价格、面积、违约责任、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等。由于业主和开发商构成买卖关系,房子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对其房屋产品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是必然的,建议业主向开发商协商解决。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比如渗漏问题,如果是施工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限内,建议业主及时向开发商(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反映,要求其履行质量保修责任。不履行保修义务应司法解决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合同约定了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保修义务即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追究方式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及时通过如司法途径或仲裁方式解决。《**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进行了明确: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公共部分启用住房维修基金房子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属合同违约行为,建议业主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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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漏水是一件令人苦恼的事,轻则引起霉变,重则墙纸脱落、漆面变色。要堵住漏水(俗称捉漏)可不是件轻松的事,那么,新房漏水怎么赔偿呢?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如果确实存在漏水的事实,不论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事实上的妨碍,就应该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继续发生。2、具体该由谁来负责实施停止侵害的行为?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一般理念,楼上住户均有提供维修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的,就构成侵权,应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谁承担维修费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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