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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大家究竟谁能回答下?

152****1546 | 2019-06-09 16:42:45

已有3个回答

  • 154****8394

    你好,可以提取的。
    在外地买房,凭一些必须的证明材料,是可以的。
    必须的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望采纳!

    查看全文↓ 2019-06-09 16:44:17
  • 157****2636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62 号中有明确规定: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查看全文↓ 2019-06-09 16:43:53
  • 136****6389

    异地购房还贷是不能申请提取的。 你这种情况只能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你住缴存公积金总额的30%;
    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比如你: 2010年12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总缴存700元,2012年1月来申请提取,700元×12个月×30%=2520元。

    查看全文↓ 2019-06-09 16:43:45

相关问题

  • 可以的,如果你的购房合同已在房产局备案了,就必须注销原购房合同,再和开发商签订变更更名的新购房合同。需要原购房合同本人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更名人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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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情况下,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合同具备法律效应,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想更换,需要与开发商沟通,若不成功,就无法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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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资料1、办理无需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2、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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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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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认购协议交的钱一般不可以退除非开发商存在以下情况可以退:一、延迟交房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没有产权证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三、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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