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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能有其他人的户口吗?

156****2604 | 2019-06-10 20:42:22

已有3个回答

  • 144****6984

    学区房就是因为“就近入学”才衍生出来的,所以学区房是需要户口才能上学的。
    因为除了少数的楼盘不要求户口外,大部分的情况下,入读**与房产证和户口挂钩。
    对出于子女就读而购房的情况而言,尽早落户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由于产权过户与户口迁移并不是同时进行,一般情况下是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后再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卖家将原有户口从房产所在的地址中迁出,而后买家才能将家庭成员的户口迁入。
    否则,即使产权属于自己,但仍有可能会面临由于房中仍有户口未能及时迁出而无法办理迁入手续的尴尬局面。

    查看全文↓ 2019-06-10 20:43:11
  • 134****8912

    一直以来,二手房买卖中关于卖方的户籍迁移所引发的纠纷常有发生,实践案例中常发生卖方在房屋过户后迟延或者拒绝迁出户口、房屋还存在案外人户口等情形,从而导致买方无法落户、子女无法入学、房屋难以转卖等一系列问题,致使购房目的不能实现。

    查看全文↓ 2019-06-10 20:43:01
  • 137****3234

    在该前提下,当事人是不能迁入户口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原房东的户口迁出期限,对方拒绝迁出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查看全文↓ 2019-06-10 20: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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