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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拍卖查封的小产权楼房吗?可以被法院拍卖执行吗?

135****1372 | 2019-06-11 16:07:19

已有3个回答

  • 137****5847

    1、小产权房的原始所有人(即“大产证所有人”)违法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
    2、小产权房的其他居住人违法是无法被法院查封的,理由如下:
    (1)小产权房是法律所禁止出售的房屋;
    (2)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证;
    (3)居住人虽然花钱购买了房屋,但是无法办理产证,因此也就无法确认其所有权,故而法院就难以查封的;
    (4)但是,原始所有人是可以被查封的,因为其有为宜产证。

    查看全文↓ 2019-06-11 16:07:43
  • 131****3080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属于村民的私有财产,人民法院是可以查封拍卖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拍卖时,只有在本乡或村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村民可以参加房屋买卖。

    查看全文↓ 2019-06-11 16:07:39
  • 158****8169

    被告人有一套小产权房,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因为小产权房屋是非法的,法院如果查封、拍卖,就会使非法的变成合法的,会使所有的小产权房屋都会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合法化。
    但是,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被执行人可以将小产权房屋自行抵债

    查看全文↓ 2019-06-11 16:07:35

相关问题

  • 1、小产权房的原始所有人(即“大产证所有人”)违法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2、小产权房的其他居住人违法是无法被法院查封的,理由如下:(1)小产权房是法律所禁止出售的房屋;(2)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证;(3)居住人虽然花钱购买了房屋,但是无法办理产证,因此也就无法确认其所有权,故而法院就难以查封的;(4)但是,原始所有人是可以被查封的,因为其有为宜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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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物强制执行。根据《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中第二条规定: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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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小产权房的原始所有人(即“大产证所有人”)违法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2、小产权房的其他居住人违法是无法被法院查封的,理由如下:(1)小产权房是法律所禁止出售的房屋;(2)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证;(3)居住人虽然花钱购买了房屋,但是无法办理产证,因此也就无法确认其所有权,故而法院就难以查封的;(4)但是,原始所有人是可以被查封的,因为其有为宜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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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楼主你们欠别人钱了,法院来强制执行,你还好意思问法院执行局能不能执行,作为一个老赖,你就这么任性吗???不管房屋是不是小产权房,房屋本身是有一定的价值的,为了强制偿还你欠的债务,法院执行局是有权进行查封,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拍卖。不过你放心,拍卖的价格会很低的,所以吃亏的是你。如果你能够主动偿还债务,实际上是避免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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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物强制执行。根据《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中第二条规定: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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