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售房合同上有产权年限吗?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注明产权年限,如何买卖?

154****1316 | 2019-06-12 17:50:31

已有3个回答

  • 151****6258

    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合同的有效期,自签约之日即生效,无需注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查看全文↓ 2019-06-12 17:50:58
  • 144****8362

    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写明应付款时间,逾期付款计算:
    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明确付款期限;
    协商不成的按行业交易习惯确定。
    逾期付款简介:逾期还款是指超过规定的**后还款期限,未及时足额将所消费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6-12 17:50:53
  • 131****3805

    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查看全文↓ 2019-06-12 17:50:49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