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没有效期的,三楼说的很对.是长期有效.更正下我楼上.产权证办理完一样有用.合同里的条款同样具体法律效力.像对于,车位,会所,屋顶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小区更名权.等等,同样生效.哪怕办完产权证,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仍需保留的.
全部3个回答>售房合同上有产权年限吗?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注明产权年限,如何买卖?
154****1316 | 2019-06-12 17:50:31
已有3个回答
-
151****6258
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合同的有效期,自签约之日即生效,无需注明。
查看全文↓ 2019-06-12 17:50: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144****8362
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写明应付款时间,逾期付款计算:
查看全文↓ 2019-06-12 17:50:53
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明确付款期限;
协商不成的按行业交易习惯确定。
逾期付款简介:逾期还款是指超过规定的**后还款期限,未及时足额将所消费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形 -
131****3805
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查看全文↓ 2019-06-12 17:50:49
根据《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相关问题
-
答
-
答
我国法律对开发商协助业主(或代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没有严格的限制。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目前开发商为了避免将来产生纠纷,一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办证的期限为18个月。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开发协助或代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内完成。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内没有履行办证的义务,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答
一手房本来就没有房产证,所以购房合同上不会有房产证号的。二手房过户后原房产证注销了,新下来房产证当然与原来的不一样了。
全部3个回答> -
答
可以。因为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就有购房人和共同买受人。你只要提供买受人的合法身份证明都可以共同买房,当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应该办理一本共同产权证,两本副证,而且**好你们之间应该作一个财产公证,这样对以后的财产分割会好处理一些。
全部6个回答> -
答
有的,那个号码在房管局大厅自助电脑上就能查到你个人信息。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