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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可以推迟吗? 新房交房手续能不能推迟,推迟了还要交纳物业费吗

132****3796 | 2019-06-12 23:50:15

已有3个回答

  • 133****9425

    购房时售购双方都会依法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如房屋销售方延迟交房将可能涉嫌合同违约,反之,购房方也应履行合同明确的义务和责任。但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履行相应手续。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6-12 23:50:27
  • 133****7516

    如果不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延迟交房,是业主自身原因没办法按时交房,而物业公司已在小区开展物业管理活动,个别业主办不办交房手续,其正式交房时间都按小区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时间算起,物业费则从小区物业正式开始收取物业费的那一天计起,小区物业是为大众服务,为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绿化,保洁,保安开展服务,不是特定为你或其他个人服务,所以你不交房也得从正式通知你交房之日起计物业管理费。

    查看全文↓ 2019-06-12 23:50:24
  • 146****0659

    近日,《鹤壁生活帮》栏目接到市民崔先生打来的求助电话,反映自己在2010年购买了淇滨区漓江路附近鹤源四区的房子,现在交房才没多久,却又因为装修受阻,他们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入住?



    记者来到了崔先生所说的鹤源四区,当来到6号楼和7号楼前时,记者看到有工人在上料、运料,求助人崔先生说,这是他趁建筑商的人不在,“偷偷”上料。





    据崔先生介绍,他是2010年交全款购买的这处房产,2014年就应该交房,可一直拖到现在。



    如今交了房无法装修入住的不只是他们一家,小区里面6号楼和7号楼的许多住户都是这种情况。



    淇滨区鹤源四区七号楼业主:“因为我们已经把钱都交给开发商了,现在建筑商这种行为肯定是对我们不利的。开发商跟他们有任何的纠纷的话,他可以去找开发商,没有必要拿业主在中间。等了好几年的房子,现在交了之后不让装修,我觉得得有人出面解决这个问题,不能说来回踢皮球。物业、开发商都有责任。”



    记者跟随业主来到鹤源物业服务中心,

    找物业公司了解情况。

    但相关负责人不在现场,

    于是记者拨通了物业公司经理的电话。

    鹤源小区物业经理说,

    物业公司也和开发商圣源公司进行了沟通,

    可对方却说他们不欠建筑商钱。

    一边儿说没有收到钱,去停业主的电梯,一边儿说早已经付清了钱,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随后,记者同求助人崔先生前往圣源公司了解情况。




    圣源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李保俊
    “现在我们公司不差建筑方老板的钱,而是建筑方老板可能没给够下一级的人。闹事儿这个人他是直接和建筑方老板签的合同,他没有和我们签合同,我们根本就没有关系,这是他个人行为不让人家装修!”



    随后,李保俊给了记者鹤源四区一位建筑商的电话,令人疑惑的是,这位建筑商却说圣源公司并没有把他的钱付清。

    查看全文↓ 2019-06-12 23:50:21

相关问题

  •  可以。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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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通知你入户的次月开始你应该交物业费了,如果由于你自身原因没去收房,物业费你交.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迟交房,不要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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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房时注意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开发商指定地点办理收房入住手续。一般开发商会在收房通知上注明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因此购房者需要仔细阅读收房通知书的内容。在具体收房时不仅要对房屋进行验收,还要注意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文件资料。而提醒您,如果收房前发现问题,先不要选择收房,否则维护权益比较被动。 (一)、书面验收: 1、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2、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3、如果合同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条件的话,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要求开发商出示与约定交房条件相应的文件资料。 (二)、现场验收: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 购房人在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购房人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有的开发商回避逾期交房责任,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者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会先诱导购房者签署入伙协议书或先签收钥匙;或者向购房者挂号寄送交房通知并附加收房期限,并注明逾期未办理交房手续视为收房,从而导致事实上的先交房后验收。因此,购房人务必坚持先验收后接收房屋,在未验收前,不要接收房屋,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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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不可以推迟拿房,根据当时所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如果开发商按期交房,业主也应该按期拿房,积极的履行购房合同,如果是因为个人的原因而推迟拿房,购房者自身就属于违约的行为,如果在交房之后存在有房屋质量问题,能就得不到开发商合理的维修或者是更换。当然如果和开发商经过协商后达成一致也是可以推迟交房的。在进行交房之前,开发商会以通知书的形式提前告知购房者明确的交接时间。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因为在交房之后需要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检验,所以如果错过了交房时间,并且没有签订房屋的交接书,如果**后出现一系列的质量问题,可能无法保障自己的切身权益。

  • 大多数人买的都是期房,都是要一段时间才会交房的,但是很多开发商交房都不会准时交房,那么们就一定要想办法搞清楚开发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听开发商或者售楼人员的一面之词,要多方搜集信息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那么延期交房怎么办要怎么处理比较好?(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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