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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剩20年产权的房子好吗?产权只有20年该怎么办?

138****5886 | 2019-06-13 04:25:37

已有3个回答

  • 143****8492

    房屋没有年限,土地使用权就有年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查看全文↓ 2019-06-13 04:26:24
  • 141****5920

    1、不用交税,通常房产证期限是土地使用期限,房产证是没有期限的,房产证是永久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

    一、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查看全文↓ 2019-06-13 04:26:01
  • 144****9819

    1、要具体了解清楚房子是什么性质的产权,正常住宅是70年产权,如果说是只剩下20年产权的带产权证的普通住宅,能够顺利办理过户手续,(而且要研究清是否还存在拆迁之类的问题),应该是没有大问题的,不过前提是要先了解清楚房屋性质
    2、你说的严格的来讲不能叫产权,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房子购买了没有期限始终是你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开发商从国家买地,一般住宅开发70年产权,商业40年。你说的20年可能是开发商自拿地之日至你购房已经用了几十年,到你手里只有20年了;到期以后怎么办?现在物权法上暂时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有可能的。

    查看全文↓ 2019-06-13 04:25:54

相关问题

  • 我是做房地产销售的,象你说的这种房子**好不要买,住宅的产权使用年限一般应是70年,商业用房一般50年,如果那个房子的产权证是20 年的,要么是房屋性质可能有问题,要么房龄有50年了,另外:土地证和房产证不大可能会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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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用担心,《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民间一直有传言说产权到期后房子由国家无偿收回的说法,这是不了解房地产权利和不懂法的庸人自扰!房地产的权属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产权人私人的,永久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的产权归国有,所谓的“产权剩多少年”实际上是指土地的使用权还剩多少年,我国的住房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候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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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时间。房产产权是你的,可以终身拥有。但是地权的所有权是国家的。到达使用权年限后需要再购买土地的使用权,但具体价格及方式现在国家还没有出台。50年产权,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宅物业只是其中的一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其他的类似情况,例如工业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70年居住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等等。根据有关法律,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40、50或者70年,根据用地的性质不同而定,普通民宅一般是70年使用权,公寓和商住的一般都是50年。50年产权基本是性质基本商业用地,水、电、燃气、供暖、物业都是按商业标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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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要具体了解清楚房子是什么性质的产权,正常住宅是70年产权,如果说是只剩下20年产权的带产权证的普通住宅,能够顺利办理过户手续,(而且要研究清是否还存在拆迁之类的问题),应该是没有大问题的,不过前提是要先了解清楚房屋性质2、你说的严格的来讲不能叫产权,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房子购买了没有期限始终是你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开发商从国家买地,一般住宅开发70年产权,商业40年。你说的20年可能是开发商自拿地之日至你购房已经用了几十年,到你手里只有20年了;到期以后怎么办?现在物权法上暂时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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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大类房产不具备抵押贷款资格:尚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应当注意,如果该房产还处于按揭的状态,那么,这套房产的抵押他项权其实是在银行的手中,等于将产权暂时移交,借款人虽然享有使用权,但并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并不具备对这套房产的支配抵押权,不能另行用它申请贷款。2.房龄时间长、户型小的二手房进行房屋抵押贷款申请时,大多数银行对于抵押的房产有较为严格的规格要求,综合来看,面积≤50平米,房龄≥20年的房产,银行会认为较难变现,较难进行抵押贷款。当然,如若该房产在较为主要的城市功能区域,也有部分房产可另当别论。3.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房的规定章程里,主管单位明确指出,只有期满5年,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才具备上市交易资格,产权才能完全实现转移。若经适房房东在5年内出售房屋,将违背相关条例,无法实现产权交接,更不要提抵押贷款资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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