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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属于限购范围吗? 请问如果被限购了,房子拆迁,可以拿房子吗?

148****6133 | 2019-06-13 19:21:29

已有3个回答

  • 156****0188

    不明白你什么意思,你是想买北京的拆迁房吗?如果此房确定拆迁了,你是买不了的,不管你有没有购房资格,因为这个房子已经被冻结了,不准交易了。

    查看全文↓ 2019-06-13 19:21:42
  • 157****4328

    拆迁补偿了,等于卖了,就少了一套房子,这时你没有被限购

    查看全文↓ 2019-06-13 19:21:39
  • 135****1335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夫妻一方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的本质区别

    除了夫妻之间关于财产归属有约定和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的本质区别是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如果财产的取得时间在婚前则为婚前财产(一方财产);如果财产的取得时间在婚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取得”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创的”财产。与之区别的是婚前取得的财产在婚后变换形式,仍未婚前财产。



    四、动迁房的产权归属

    动迁房是居住利益(如老公房的租赁权)或者产权(产权房的所有权)的转化。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被动迁的房屋都享有居住利益或者产权,则动迁所得的房屋自然是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仅夫妻一方对于被动迁的房屋享有居住利益或者产权,则动迁所得的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或利益)的转化,其所有权应当属于夫妻一方(不论动迁协议签订的时间、交房的时间、办小产证的时间)。





    附:万a与沈a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案情简介:原位于上海市**路146号房屋(以下简称146号房)属公房,动迁时列承租人是被告沈a,入户人员是被告及被告儿子等被告方人员,居住也为被告方人员。2007年10月30日,原告万a与被告沈a登记结婚。

    2007年11月13日,由被告作为乙方与拆迁人签订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是,因146号房被拆迁,乙方获得补偿款合计1,126,260元,其中应安置人口是被告等6人,均为被告方人员,各项补偿款是应安置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1平方米一项的补偿款858,000元(13,000元*66平方米)、拆迁奖励费45,000元、高层房屋补贴37,200元、过渡费4,200元、速迁费132,000元、大病补助48,000元、搬家补助费500元、设备迁移费1,360元。取得安置房2套,即501室(价款372,000元)和同弄7号1103室(价款399,900元)。此外,乙方还取得个体经营补偿费432,173元、有效执照补偿50,000元、停业补偿4,572元,补偿款合计1,613,005元,扣除购房款771,900元,实得841,105元,该款由被告于当年12月28日领取,被告确认2套安置房均于签订安置协议后约3、4个月取得。沈a向本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在该院的审理中,万a、沈a均陈述双方未曾共同生活,也未添置过共同财产,俩人结婚是为动迁中多得房屋与拆迁款,为此,该院在审理中已对当事人予以批评,但被告在该次审理中坚持认为其有相应的动迁份额。2008年4月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2008)浦民一(民)初字第4177号出具民事调解书,协议主文即沈a与万a离婚。2008年5月30日,501室核准登记权利人是沈a,该被告称另一安置房登记的权利人是其儿子。

    查看全文↓ 2019-06-13 19: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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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影响的,回迁房属于拆迁补偿房,可以购买其他房产,没有限制的,只是是第二套房,贷款和税收有一些影响。  贷款买房比例:  首次购房,**不低于30%,商业贷款的贷款额不封顶,公积金贷款,90平米以下**不低于20%,90平米以上**不低于30%,公积金贷款有封顶,各地政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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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我所知动迁房要分两种,一种是办了产证的,在房管局联网系统内的,则算是限购的。另一种是没有办产证的,不计入产权范围内的房子,则不算限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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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介绍二套房界定标准:一、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三、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六、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七、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十、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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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办理产证和限购无关。拆迁房全称拆迁安置房,是用来安置拆迁户的,一开始不给产证是为了防止安置房直接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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