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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如何分配?父母去世了,房子产权怎么分配?

151****1499 | 2019-06-14 09:25:18

已有5个回答

  • 136****7936

    可以的,房产证可以明确写明,双方房屋产权比例的。默认是均分比例。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中国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中国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中国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中国人需提交有中国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本回答由经济金融分类达人 张玲推荐

    查看全文↓ 2019-06-14 09:25:38
  • 141****2735

    你父亲那一半的房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那爷爷奶奶如已过世就不在有继承份额)你母亲与子女按人头均分。子女中有过世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如果这种继承存在分歧可诉讼至人民法院判决,对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少分或不分。
    这继承只是理论上讲讲,你母亲还在世没有就分家产的说法,子女目前**重要的就是赡养母亲尽孝心。

    查看全文↓ 2019-06-14 09:25:35
  • 152****6698

    一、父母去世,如果住房是你父母婚姻期间取得,那么住房就属于他俩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属于两人各自名下那一半产权,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手续。

    1、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2、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和住房权益份额。三方继承权利均等,继承份额均等。

    二、《继承法》相关具体规定为: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

    查看全文↓ 2019-06-14 09:25:32
  • 151****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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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独生女儿,父亲离世,没想到亲妈要与我争房产。”







    原来,张女士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对她一直非常疼爱,常说他们辛辛苦苦赚下的房产和存款以后都是她一个人的,张女士对此也是深信不疑。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张女士的父亲去年因车祸突然离世,老人的名下有一套房产,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按照顺位继承,属于父亲的一半房屋产权由母亲和她分别继承。



    但张女士希望能够继承父亲的全部份额,一是她觉得反正以后这套房产都是留给她一人,现在继承父亲那一半也理所当然,二是她也担心母亲以后再婚,属于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



    母亲却说因为父亲然离世缺乏安全感,不放弃自己那部分继承权,也不同意女儿继承一半房产,为此母女两人争执不下。



    根据法律规定女儿继承25%的房产份额,母亲继承75%的房产份额,前提是母亲必须同意办理父亲房产继承手续。







    通过与张女士母亲的沟通,快过户发现母亲不同意办理继承其实是源于对女儿的爱,担心女儿继承的部分房产万一以后离婚,会分给女婿,造成财产损失。张女士得知母亲的担忧之后,理解了她的苦心,表示可以将房产由母亲继承。



    快过户专家同时给出母女一套过户方案:张女士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由母亲继承全部房产,之后将女儿继承的份额以赠与过户的方式,赠与给女儿,则该部分房产属于张女士的个人房产。



    法定继承份额该怎么分


    一般情况

    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应均等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查看全文↓ 2019-06-14 09:25:27
  • 143****1703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房屋产权,由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乌云曹都律师为大家讲解。没有听到在线讲座的会员不用担心,乌云律师已经把讲座的重点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哦。



    关于房产证上的名字问题
    房产证上的名字体现的是该房产的权力关系。大致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首先,房产证上并未列明所有产权人。例如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此时房产为婚后购置的夫妻共同财产,那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姓名,该房产也有其配偶的应有份额。再比如在房屋拆迁以及买断时未加入应加入产权人姓名的情况也时常出现,此时即使产权证上未显示,其他权利人依旧可以主张其产权份额。但是此种情况在买卖过程中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其次,在原有房产证上加入其他人名字。很多人会问,如加入其他人名字该如何界定。无论是实践操作中房产的归属事先是何种状况,只要加入其它人的名字,那么也就是确认了他人在该产权中的权利。至于份额比重,可以约定的方式有两种,即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父母的出资或产权如何赠予一方子女的问题
    很多问题围绕着如何确保一方父母的出资或身后财产只惠及一方子女的情况展开。大家想出来的办法从房产加名字到订立遗嘱、签订赠与协议等等多种。其实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婚前一方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父母出资的部分,只要父母是赠予一方子女的,即为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至于如何使事务流程符合法律规定,并杜绝后患。可以采用的方式有多种,以上所说的赠与协议就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方法。


    订立遗嘱以及遗产继承相关的问题
    很多房产纠纷都牵扯着遗产继承的问题。遗产继承如有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就以遗嘱内容为准。相关的房产,也将根据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但是很多情况下,是没有订立遗嘱,继承人之间如何分割遗产就成了关键点。法定继承一般是由继承顺序来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故,法定遗产继承涉及到的房产问题,应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以及分配比例来继承。



    在房产相关的操作过程当中,我们要注意哪几点呢?
    首先,在产权人登记时,要确定好是以何种方式共有,如非共同共有,应该确定好每个产权人的产权份额以及所占比重。在产权人登记时做到准确无误。

    其次,在涉及到婚姻关系的产权问题时,要做到明晰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在房产交易以及还贷等过程中,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需要订立协议或保证等文书,还是要严格依照既定格式以及签字盖章等流程。

    **后,如父母欲将房产赠与子女,须明确赠与的方式,要重点注意赠与协议的拟定,赠与内容需清晰明确,书写需符合规范。至于房产过户或加名问题,具体操作应以房屋管理部门的流程为准,在此过程中应熟悉相关免税政策,保管好凭证以及材料。



    会员法律问题解答:
    本期会员律法问题由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乌云曹都律师为大家解答。



    @夕阳朝晖:

    使用权房承租人是父亲,户口上有5个人,现在父亲想把房子卖掉以房养老,但是同住人不同意怎么办。房子里现在就父母住,另外3个户口在人不在

    答:不知您父亲是否已经买断了该房屋,如还处于使用权房的状态,无明确产权的话,使用权的转让,同住人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以及日后买断时的产权。故而欲将此房出售,您父亲须征得其他权利人的同意。在其他同住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应尽量协商解决。



    @苏维埃:

    我也有个问题:父母在儿子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有父母儿子三个人的名字,儿媳妇有份额吗?然后过几年后,儿媳妇有份额吗?

    答:父母婚后买房时给到儿子的产权部分如无明确表示只赠予一方子女的话,该部分为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如可以证明父母只赠予儿子的话,儿媳是不享有份额的。



    @童童:

    小编你好:我爸有公房一套,现住在哥家,因年龄比较大99岁,房子一直空关着,小哥的儿子去年结婚.他把房子装修了一下住进去了,可是**近要改建(二家合用的老公房),房子租赁人是爸爸、妈妈己去世.户口簿上有爸爸小哥哥姐姐,小哥说房子就是他的,爸爸的部份也是他的,姐姐没份,我们都没份,请教律师,租赁房改建方案怎么分配,如租赁房改建前必须要买下产权后的方案又怎么分配!谢谢!



    答:就该套公房而言,改建以后仍然处于公房使用权的范畴的话,以前的承租人以及同住人的居住权利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但是如果要买断的话,承租人以及同住人必须共同同意,买断后产权也应为他们所有。



    @卡牢伊:

    请问:户口簿户主更改有那些规定?迁进户口又有那些规定?

    答:要更改户主,须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如户主去世,须提供死亡证明。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新的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迁进户口一般要符合上海的户籍管理规定,其次就要户主同意,然后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所辖派出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您可以咨询派出所户籍部门。

    查看全文↓ 2019-06-14 09:25:24

相关问题

  • 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依法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继承,一般按人数平均分配遗产。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遗嘱: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以及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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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平均平均分配的,如果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作为配偶和子女一样都拥有继承权的。《继承法》中有这样的规定: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全部3个回答>
  • 母亲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遗嘱按遗嘱继承,你和父亲、在世的外公外婆都可以继承,平分或者协商分割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母亲遗产,可以分割,剩下属于父亲财产如果父亲再婚,母亲遗产仍然这么分配,后面父亲遗产也是遗嘱优先,没遗嘱按法定继承,你和继母、在世爷爷奶奶共同继承

    全部5个回答>
  • 1、男方父母出资、还贷款属于对自己子女的投入,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2、女方父亲担保,承担违约责任,不属于购房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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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男方父母明确声明房子是给儿子一人的,并且有自己出资证据,房子归男方一人。否则属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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