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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 父母出** 如何证明?有什么作用吗?

138****3941 | 2019-06-14 15:00:38

已有5个回答

  • 145****5109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解释三,父母出资赠与个人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且该购房时间在婚前,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无疑。而且房产证登记了男方姓名,这是三重保险,绝对是个人财产。而且贷款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婚后夫妻共同还款部分,若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对婚内配偶共同参与还款部分进行适度补偿。这块不影响房产的产权。以下是援引的解释条文: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只有具有法律效应的条约都是可行的,如果考虑到经济能力,可以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

    查看全文↓ 2019-06-14 15:01:54
  • 158****4704

    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中其中一个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了属于被赠与的一方所有;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处理或者有法院判决。
    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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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06-14 15:01:47
  • 154****2777

    **是男方父母付的,照常规说,房产证上面写的应该是你先生的名字!
    但是假如贷款是两人共同偿还的,你可以去国土局上面把房产证上面加上你自己的名字。
    根据新婚姻法,就是说,男方父母婚前买的房子,或者男方自己买的房,离婚后,房子是男方的。
    假如是男方付的**,双方供楼,离婚后,房价减去**,然后剩余价值一人一半。房子**了,那么男方占据**部分的百分之六十五,这里**是按照三成算的。

    **正确的办法,到国土局改的时候,每人一半的产权,就好。
    这里的税费是,契税的一半,但也有说不收税的。

    查看全文↓ 2019-06-14 15:01:38
  • 155****2443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查看全文↓ 2019-06-14 15:01:32
  • 134****0838

    婚后买房,我父母出的**,购房合同是写夫妻两人的名字,请问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专家准确回答你的提问: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另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别说是只交了**,就是交了全款,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只签订购买合同并写有夫妻名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属于物权待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先对案件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出资人变更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人,无法变更的,按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确认(有一人算一人、有多人算多人);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
    四,夫妻共同财产不以夫妻一方收入多少计算,应依法律规定。综上所述,本案关于房屋财产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引用法律解释:**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解释(三)第10条;婚姻法第18条、《物权法》第9条

    查看全文↓ 2019-06-14 15:01:26

相关问题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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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想你自己为什么要买房?站在客户角度想想。1、分析客户买房的目的是看上路段?是看上户型?还是喜欢小区环境?还是期待**?2、做到对症下药,房子不是完美的,介绍的时候突出客户关系的问题,不要夸夸其谈。这样容易取得客户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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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想在婚后父母出资的财产为一方所有,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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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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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证明买房子的资金来自于父母即可,比如银行记录,证人证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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