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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报房产税?地税网上申报里的房产税怎么报?

148****1372 | 2019-06-14 17:20:05

已有3个回答

  • 132****9487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9-06-14 17:20:20
  • 131****9250

    申报2016年房产税和城填土地使用税应使用房产、土地明细申报表申报,纳税期限取纳税人税种认定的纳税期限,没有税种认定的则取系统默认配置的纳税期限。
    系统默认纳税期限配置规则如下:
    1、房产税。自然人从价、从租计征的均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从价计征的配置成按季申报,从租计征的配置成按月申报。
    2、土地使用税。自然人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配置成按季申报。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税率为12%。从价计征房产税计征年税额
    = 房产原值*(1-30%)*1.2%,从租计征房产税计征税额 = 租金收入 * 12%。

    查看全文↓ 2019-06-14 17:20:16
  • 134****1802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平台升级版》优化升级为《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决定自2017年1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现属于申报高峰期,山西国地税网上服务平台新增了地方税费的申报,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常见热点问题,我们梳理在此,希望能够帮助您!



    1、在山西国地税网上服务平台完成地方税费申报还需要在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吗?
    答:在山西国地税网上服务平台完成地方税费申报,不需要在地税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也就是说在山西国地税网上服务平台和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只需申报一次即可。

    注:①地方税费申报表,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

    ②纳税人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地税管理)、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地方税种的申报暂不在此平台,仍沿用原来的申报方式。







    2、在山西国地税网上服务平台完成地方税费申报,为什么找不到缴款凭证?
    答:在山西国地税网上服务平台完成地方税费申报,系统不支持打印地方税费缴款凭证,如果纳税人需要打印缴款凭证,需要去银行进行打印。





    3、财务报表申报成功后,是否需要去地税申报系统再次申报?
    答:在“填写报表”模块中,保存申报成功后,会同步到国地税的金税三期征管系统中,无需再去地税申报财务报表,纳税人在申报后,如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可在“申报表作废”模块下对申报表进行作废处理,重新填写保存,系统以**后一次录入保存的数字为准。

    查看全文↓ 2019-06-14 17:20:11

相关问题

  • 房产税和城填土地使用税应使用房产、土地明细申报表申报,纳税期限取纳税人税种认定的纳税期限,没有税种认定的则取系统默认配置的纳税期限。1、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半年、季、月。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具体执行上各地不一样,按年、半年、季或月的都有,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系统默认纳税期限配置规则如下:1、房产税。自然人从价、从租计征的均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从价计征的配置成按季申报,从租计征的配置成按月申报。2、土地使用税。自然人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配置成按季申报。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税率为12%。从价计征房产税计征年税额 = 房产原值*(1-30%)*1.2%。从租计征房产税计征税额 = 租金收入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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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2. 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全部3个回答>
  •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中国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中国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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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房产税自动生成的数字是将你的房屋的价值的70%计入应税基数,然后乘上12%得出的数据,季度报的话,还得再除上4,你可以验算一下,如果还是不正确那就是税务专管员将你的数据做为不合理数据,又自行评估了下,**好问问专管并协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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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说来,房产税不会涉及零申报的吧,没有房产根本就不用申报,有房产就得从价或是从租计算缴纳,特殊情况是免税,但应是省一级才有权免吧,所以一般说来不会有零申报这一说。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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