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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如何分割?一个房产证可以分割成多个房产证吗?怎么分割?

136****9861 | 2019-06-14 17: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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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2539

      可以办理房产分割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房屋可以分层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登记流程如下: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6-14 17:29:13
  • 137****0678

    可以办理房产分割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房屋可以分层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登记流程如下: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6-14 17:29:09
  • 146****8953


    打算购买婚房的贾女士,买到的房屋却只是一套复式房屋中的四分之一,原本的房屋被分割为四间分别出售。因担心改建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贾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卖家撤销买卖合同,退还房款、税费并将房屋登记至卖家名下。今天上午,本案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开庭审理。



    但卖家赵先生表示,他从开发商处购买时,房屋就已经被分为四个房本进行登记,且买卖前已经告知了贾女士,故反诉要求贾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迟延履行金。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起来看看事情经过吧:



    买方:入住后才发现房曾改建
    赵先生是昌平区某小区303、304、403、404室的业主。今年7月,贾女士和男友来到赵先生待售的404室看房,**终双方以290万元的价格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缴纳**款、缴纳税费、登记过户、办理物业交接,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贾女士也如期住进了这套房屋。



    但在入冬前,供暖部门进行暖气试水时,贾女士购买的房屋发生漏水。浸泡导致楼板坍塌,贾女士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地板竟然是人为改造的,邻居告诉她,她购买的404室原本应是一套复式房屋的一部分。



    贾女士针对房屋情况向昌平区规划局进行了询问,规划部门提供了原始的房屋规划图纸。图纸中可以看出,304房间与404房间之间的部分楼板原本不存在,楼梯旁的墙面也是后来增建的。



    “404室和其他楼的户型一致,中介也没有告诉过我改造情况。”贾女士说,她虽然实地去看过房,但只知道楼下的304室有过改动,面积比同小区类似户型小,但404室与其他房屋看不出任何区别,产权证上也没有相应体现。



    虽然买了房,但现在贾女士和男友却仍要在外租房,“不住了,不敢住。”



    因担心楼板随时会坍塌,影响房屋使用,贾女士将赵先生起诉至昌平法院,认为赵先生存在欺诈,要求撤销购房合同,退还购房款170万元并赔偿税费损失,将房屋过户至被告名下。近日,本案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开庭审理。



    卖方:买房人购房前已经告知


    对于贾女士的主张,赵先生称,在签订合同前,贾女士已经清楚地了解房屋改建的事实,且双方已经成功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自己的出卖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贾女士单方面停止了公积金贷款的履行,导致剩余的120万元房款迟迟未付,因此赵先生提出反诉,要求贾女士支付剩余房款并承担违约金



    “房屋的改动是显而易见的,从三层到四层的楼梯原本位于屋内,后期施工被分割到楼道内。”赵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这处楼梯与其他楼梯明显不同,在看房时一眼就能发现。而事实上,在看房时,赵先生的妻子已经将房屋情况告知了贾女士,“她前后问了两家中介,现在说自己不知情,怎么可能?”







    赵先生将另外三套房屋的手续也带到了法庭,以证明他在购房时,开发商就是将这处房屋分割为四间进行售卖。购房后,根据开发商提供的施工图,赵先生聘请了有资质的施工队进行了改建,物业也办理了施工许可。



    卖方称改建不会有质量问题
    对于改建的质量,赵先生很有自信,称楼板使用的是钢结构,不会出现质量问题,改造也不涉及房屋承重结构。且赵先生指出,贾女士所称的所谓“坍塌”部位边缘齐整,不会是自然坍塌所致,可能是人为切割、拉拽导致。



    “本来是为了居住使用,却买了一套违法建筑。”贾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赵先生没有明确告知房屋情况,而办理房屋过户时有关部门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能倒推在买卖时不存在欺诈情况。

    查看全文↓ 2019-06-14 17:29:06

相关问题

  •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登记办法》对住房和非住房规定了不同的区分方法。住房是指专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包括成套住房、非成套住房。成套住房通常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及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不同功能的房间组成,这些不同功能的房间聚合一起才能充分满足人们的饮食起居需要,否则会大大降低各自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显然,成套住房应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销售,也应该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对于集体宿舍等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这种规定不仅符合人们的习俗,也节约了登记成本、提高了登记效率。需要注意的是,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的**小的基本单元不能小于间,**大的基本单元不能大于栋,位置相邻的基本单元可以登记为一个产权人。另外,基本单元是作为房屋分割合并的单位。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建房,如条件允许,能利用自有宅基地建房的,通常都会建造独门独院的房屋;也有条件不允许,几户人利用共有宅基地共同建造房屋的,只能共同分割所建房屋,每人分得所建房屋的数套或数间,这些房屋进行登记时,登记机构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对以宅基地上建造的独门独院的房屋以独立建筑(一般为幢)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总之一句话:房屋必须符合权属界限清楚,有独立使用功能、固定界址点或隔离设施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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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本房产证无法分割。房产证是房屋的所有权凭证,房产证是不能拆分的,如果房产证产权人同意,可以在房产证上共有权人一栏加名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在房产证上加名,这个只要拿着房产证、身份证去房管局申请办理就可以了,有的地方的房管局还会发一本共有权证给加名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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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办理房产分割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房屋可以分层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登记流程如下:《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扩展资料:《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第三十四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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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登记办法》对住房和非住房规定了不同的区分方法。住房是指专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包括成套住房、非成套住房。成套住房通常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及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不同功能的房间组成,这些不同功能的房间聚合一起才能充分满足人们的饮食起居需要,否则会大大降低各自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显然,成套住房应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销售,也应该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对于集体宿舍等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这种规定不仅符合人们的习俗,也节约了登记成本、提高了登记效率。需要注意的是,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的**小的基本单元不能小于间,**大的基本单元不能大于栋,位置相邻的基本单元可以登记为一个产权人。另外,基本单元是作为房屋分割合并的单位。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建房,如条件允许,能利用自有宅基地建房的,通常都会建造独门独院的房屋;也有条件不允许,几户人利用共有宅基地共同建造房屋的,只能共同分割所建房屋,每人分得所建房屋的数套或数间,这些房屋进行登记时,登记机构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对以宅基地上建造的独门独院的房屋以独立建筑(一般为幢)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总之一句话:房屋必须符合权属界限清楚,有独立使用功能、固定界址点或隔离设施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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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办理房产分割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房屋可以分层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登记流程如下: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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