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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别人自建房可以贷款吗?有没有保障,风险什么的?

147****1142 | 2019-06-23 21:33:23

已有5个回答

  • 144****2980

    自建房是城乡二元制的一个产物,农民有特殊的宅基地能够建设自己居住的房屋用以栖身安家,随着国内房价的逐步提升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建房的类型也越来多元化了。
    自建房满足按揭贷款的条件的话就可以,按揭贷款的条件如下:
    按揭贷款的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9-06-23 21:34:19
  • 136****1065

    集体土地的房屋不能办理抵押,所以无法贷款。
    公积金贷款必须双证齐全,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所有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6-23 21:34:11
  • 143****0453

     自建房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能否贷款。可分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建房地点在农村,属于集体用地,不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三个月的,则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已办理本人或配偶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村镇规划统一修建的批复(未超过两年),经公证处公证后,可用本人或者其他产权人的房屋作抵押担保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6-23 21:34:05
  • 143****1674

    购买个人自建房可以贷款,但是要符合相关条件。
    所建造的房屋设计合理,能够进行上市交易,变现能力强,且能够设定抵押;
    建房土地必须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且借款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所建房屋取得有关部门立项批文,手续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借款人四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借款人已全部缴清土地款项,取得土地款项缴交凭证;
    具有自建住房的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所建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

    查看全文↓ 2019-06-23 21:33:57
  • 142****2721

    一些自建房是可以贷款的,而一些却不可以。

    2016年3月15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出台,此办法出台前,农村自建房不能抵押贷款,因《担保法》明确规定了,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查看全文↓ 2019-06-23 21: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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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房是城乡二元制的一个产物,农民有特殊的宅基地能够建设自己居住的房屋用以栖身安家,随着国内房价的逐步提升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建房的类型也越来多元化了。自建房满足按揭贷款的条件的话就可以,按揭贷款的条件如下:按揭贷款的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款;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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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自建住房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在以个人名义独立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造自用住房的贷款。 申请个人自建房贷款的条件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身份;借款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连续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记录(有此记录的,须提供整笔贷款已结清的凭证原件),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所建住房仅限于大、中城市城区或县(市)政府所在建制镇城区,或省级政府认定的重点城镇,建房所占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借款人已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已以借款人个人名义独立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且土地出让时间不超过2年;以借款人个人名义独立取得政府规定的所有建房合法文件及批文,贷款发放时的在建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地上一层;借款人已支付30%(含)以上的**款(土地出让金可视为**款的组成部分);同意以所建住房作为抵押物,或提供经办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自建住房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 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还款能力证明;**款证明;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诺、有共同借款人的还需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文件;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已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提供当地自建房全部合法报建批准文件;借款人与承建商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概预算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和已投入的建房资金凭证;农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金额 以拟建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土地成本价的70%; 以其他住房作抵押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 以自建房在建工程(含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在建工程成本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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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弄清原房主是否属于安置对象(看对方是否有拆迁协议)2、如确系安置户,弄清原房主安置地的土地性质(如国有出让地/或是国有划拨地,这有者区别在于:国有划拨地的房产,进行转让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3、对于安置房一般是先登记在安置安置对象的名下(原房主承诺:“房产证上可以直接上我的名字”,是否可行???请甄别!!!)。然后签订合同过户你的名下。综上所述:个人建议对于这种个人非现房买卖协议有一定风险(如不是亲属关系),如果说一要买:了解以上真实情况再定夺,如果是国有划拨地房产,签订买卖合同时:1、要明确约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由谁补交2、还有就是对方违约的话,怎么赔偿的问题约定3、公证:你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预交的定金,对方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安置拆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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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法律途径拆迁费按照规定是给原来户主的。你们的买卖本身不合法,返还房款(还要看合同怎么约定,你们和拆迁房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法律关系。拆迁政策是按照集体土地来拆迁的,不会给到你们手里,如果是租赁形式的就麻烦了)办法是一起通过信访等方式请求地方政府解决,不会按照住宅拆迁来执行,要求认定原来的协议无效,没有什么可以依据的,补偿费用低很多,可能只能起诉原来卖小产权房给你的村委会。这个合情不合法的事情只有在政府主持下协商了还是原来的户主(村委会房产证上写着原户主的名字),绝大部分都没有过户,我们小区有很多外来人员买这个村的房子,现在马上可能要面临这个房子被拆迁的问题我们几年前由于资金不多,买了城中村的集资房,那补偿费应该给我们呢,到时不知会怎么处理呢,但一直都没有过户,后来想过户,可是村里不让过了,如果拆了房子城中村小产权的房子买了没有过户,只有买卖合同,要是拆迁能要到拆迁费吗?当村子里反悔,问你要房子的时候.........你是一点保护都没有的。打官司都没用..................房改房和小产权房完全是两个概念。房改房就是拆迁安置房。这种房以后会有房产证,可以买卖。所谓的小产权房,说白了就是集资建房。他不合法在没有经过5证的5项审批。没有给国家纳税。所以不合法。在房产里面没有小产权这个说法的。那是开发商自己定义的。这种房子你只能和开发商进行买卖关系。不过这种风险很大。要是开发商跟你又诚信,你要和他买卖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是一旦出问题,你们的购买协议是无效的。另外办证是不可能的。全国这种情况太多了,西安要是办了,俯单碘竿鄢放碉虱冬僵别的地区怎么办?西安市房管局不会拿自己当靶子的。你没看北京**近很有名的那个画家村的官司?小产权买卖的。国家不支持的。人家农民说收回就收回..............顶多把你原来的钱还给你。请问西安买大产权的房子和小产权的城中村改造房,除了改造房只有使用权,没有销售权外,还有什么弊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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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市级及以上ZF出面搞的还建房,将来是有两证的,其中土地证为划拨性质,以后交易需要出土地转让金,镇、村自盖房无两证。2 查询还建房有无两证,可以去规划局、房管局查询。3 由于交易时通常还没有两证,银行不给办理抵押贷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全款。4 现在办理还建房买卖多数通过仲裁和公证来办理,这样的过程也不完全能保障购房者的权益。5 我知道有一种办法比较保险,就是在拆迁早期,将拆迁协议更名,此时可以保障产权问题,不过此时,还建房实体看不到,也存在风险。6 即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拆迁安置房,其土地性质也不尽相同。目前,大多数的拆迁安置房为划拨性质用地,上市交易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如被拆迁人将动迁安置房转让,根据《房地产法》的相关规定,应在办理‘两证’之后再按照法定程序过户给买受人,因其交易行为要向行政部门交纳相关税费。尚未 办‘两证’之前,拆迁人尚未从法律上取得动迁房的物权,在拆迁办直接办理‘更名’手续属于暗箱操作行为,如果购买这样的‘动迁安置房’,购买人存在合同可 能被认定为无效,从而**终无法取得合法的产权证的风险。”  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说:“按照正常的流程,拆迁人需要先给自己的房屋办理房产证,然后进行买卖过户。在办证之前私下签订买卖协议,是提前进行的买卖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法律政策上并没有对上述的买卖行为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该行为位于法律的真空地带。   但法律界人士和ZF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对购买此类住房持谨慎态度。不少拆迁房在买卖的时候仍处于期房阶段,其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往往在此过程中出现 大量的不可预知因素,比如卖房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死亡、离婚等一系列面临财产分割的状况,这将会给房屋的成功交易带来不小的阻力。  此外,超前转让还存在着无法贷款的问题,受让方需要一次性付足全款,这对不少购房者来说本身就是一道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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