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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公房需要什么手续?有人知道吗?

156****2283 | 2019-06-26 13:42:44

已有5个回答

  • 147****1833

    1、公有住房承租人在落实受买人后,先按当时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与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简称《出售合同》)。
    2、可售公有住房上市成交双方当事人在《出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应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过户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3、原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在收到经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的《上海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户审核表》(简称《过户审核表》)后。
    持《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及《出售合同》、《过户审核表》等有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所有权人或受托人办理购房手续,并交纳公有住房购房款项和首期房屋维修基金。
    4、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审核表》及有关资料按规定分别向财税部门和交易中心交清全部税费或保证金后三天内,凭税费或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
    5、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权证变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
    6、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仍按公有住房售后管理办法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6-26 13:44:31
  • 133****7371

    介绍公有住房购买程序和购房相关常识。首先应该办理认购手续、再签订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售房单位核准信息、钦定公有住房合同、进行付款、申领产权证。
      1、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领取购房用的有关统一表式资料。
      2、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3、售房单位根据职工家庭提供的证明等文字资料,按照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规定,核准后把有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职工家庭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1000元。
      4、购房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银行(指定的建设银行)付款。
      5、购房人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
      6、由售房单位为购房者代办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购房者应缴纳土地收益金和超面积部分房款的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职工家庭购买新套配的公有住房时,新配房购房款和原已购公有住房退房款均由新配房产权单位,以套配当年的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同口径计算,退房款由配房单位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查看全文↓ 2019-06-26 13:44:25
  • 134****7330

    一、公房买卖需要哪些手续
    1、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到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申请表和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
    2、交易部门在1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3、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交易管理部门自收齐买卖双方有关材料之日起,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计收有关税费收益等,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4、买方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
    5、买方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部门收齐上述证件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登记、发证手续。
    二、购买公房要交哪些税费
    购买公房,购房人应交纳的税费有:
    1、房屋买卖手续费:原规定购房人按实际房价的0.5%交纳。根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的通知精神,从2000年起,房改售房免收房屋买卖手续费。
    2、产权所有权登记费:按每建筑平方米0.30元交纳。
    3、印花税:按房屋售价的0.5‰交纳。
    4、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4元;房屋共有执照工本费每证2元。

    查看全文↓ 2019-06-26 13:44:12
  • 142****4699

    需要到你带身份证、户口、公房租赁证等,到现在所属的房管所去填购房申请表,还需要一些费用(各地都不一样),房管所会把你的材料递交到房产部门审批,等审批下来你在去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就OK了,

    查看全文↓ 2019-06-26 13:44:00
  • 132****6480

    公房使用权其实就是个人租赁单位或房管局的房子,由于此房的产权人是单位或房管局,因此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但家庭成员可继续租住.

    使用权公房要买产权:
    如此房是单位房,你直接向单位提出申请即可.

    如此房是房管局直属公房你要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如你能享受房改,需由本人拿着单位证明(集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到区房管局拿申请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房管局并交房改定金(1万左右)及登记费80元.2个月左右房管局办完手续和房产证后,通知你缴清房费(多退少补)同时发证.如不能享受房改,则要以成本价购买,你可咨询当地房管局.

    查看全文↓ 2019-06-26 13:43:49

相关问题

  •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那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办理已购公房过户的过程大体如下: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相关知识阅读:公房买卖要注意什么2013 (一)购房过程中购房人去世的,如何办理产权手续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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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便可以转让或改变房子的所有权,如下:  1、经市房改办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  2、已签订住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清购房款的。其原产权单位是单位或房管局,出售给个人所有。  (二)房改房的销售对象限制  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三)房改房的面积限制  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房改房的优惠政策  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  (五)房改房上市的时间限制  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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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是国家政策性住房,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5年以后,取得100%产权后,在允许上市交易的前提下,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经交易买卖给其他权利人后,该房改房形式上转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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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落户手续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购房落户手续。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落户手续。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落户手续。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购房落户手续。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购房落户手续。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购房落户手续。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购房落户手续。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购房落户手续。  9、填写《入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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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流程:  1、通知  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开发商应通知购房者交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明确说明交接时间。开发商收楼时限应该在交接完毕后,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该及时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检验,并做好记载。验收时,购房者要核实相应的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  3、提供相关文件  开发商应提供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内的相关文件。开发商如果不提供这些文件,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  4、签署房屋交接书  当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检验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要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交付条件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后,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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