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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购房抵押?有什么说法呢?

135****9124 | 2019-06-26 16:28:30

已有4个回答

  • 138****7364

    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现房抵押】是指抵押人以自有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查看全文↓ 2019-06-26 16:29:21
  • 134****1780

    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1、在生效条件上
    按揭的生效条件是,如果按揭物是现房的,那必须将房屋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若按揭物是期房的,则必须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但是不管现房还是期房,都必须向法定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后方可生效。而抵押的抵押物除了法律规定必须经法定登记机关登记才可生效外其他抵押物是否要登记后才生效,则由抵押人和抵押权商定。
    2、在权利依据上
    按揭的权利既属于担保物权,又属于一般债权,因为按揭物如是现房,按揭人只要将按揭物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人即可,它是一种权利的质押
    ,与债权并无直接关系;若按揭物是一种期房的,它实际上还并不存在,因此根本不会发生转移期房的占有权问题,只是要求把《商品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即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反映的仅是合同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说明按揭人在商品预售的合同关系中是处于债权人的地位,这种权利只具有一种债权的性质,尚未具有直接体现财产权的性质。而抵押权属于物权,因为它是抵押人以自己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3、在标的物上
    按揭和抵押权的标的虽然都可以是房屋,但抵押权的标的原则上应为有体物。虽然传统民法上也可以对权利设定抵押权,如中国《担保法》规定的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但抵押物必须直接指向现存的具有一定交换价值的财产或者一种能即时物化的权利,这就排除了以期待权作为设定抵押的可能。而在按揭中,按揭的标的物不仅包括现房,还有在建的工程和楼花,后两者用来设定担保的是尚未建成的建筑物,用作设定担保的是一种期待权。
    一般来说,房产抵押的包括验证、看房、估价、签署协议、办理公证等等一系列环节,可以说非常之繁琐,如果您想要办理房产抵押,**好委托一名熟悉业务办理 的律师,让他协助您签署抵押合同,办理公证,尽快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6-26 16:29:14
  • 146****3812

    抵押预告登记相对来说是比较陌生,那么如何简单的描述该种制度呢?说的简单点:“实际上就是将未来将要取得的房子办理抵押,而获取贷款”。如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只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即可,也就没有抵押预告登记一事了。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专门针对以商业贷款方式付款的购房者,是购房者在审批结束后、银行放款前要经历的必需环节。因为只有购房者拿到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相关证明,银行才会为抵押人也就是购房者放款。

    这就看你是不是贷款购房了。如果是以这个房子抵押贷款购的房子。那就会办理到房产预告抵押。

    我家也是这样。就是你现在没有房证呢。有房证就换成房屋抵押了。
    不是用这个房子抵押的,就不会有。比如他是别人担保贷款,或用其他房子抵押贷款,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查看全文↓ 2019-06-26 16:29:06
  • 141****5029

    房产证已设定抵押是指这套房子已经抵押给其他人了,可能是他做按揭贷款买的房子,会抵押给银行或其它,他手上肯定留了复印件,如果你接给他的钱多了,可能这房子抵给你也不够,现在有些人拿值100万的房子去银行借150万回来,房产证复印件没有任何法律效应,你还是当心点

    查看全文↓ 2019-06-26 16: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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