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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预售证交**有什么风险?买的房子没有预售证**已经交了怎么办?

155****4439 | 2019-06-27 10:39:20

已有3个回答

  • 132****6115

    没有预售证就买房是不合法的,所以如果合同签订是在预售证之前,是可以全额退**的。但是一般开发商都会想办法哄你不退房,所以你只能诉讼。但是很多时候,个人诉开发商,周期很长,代价也不小。还是权衡一下,尽量和开发商和平解决的好。
    贷款办下来之前都是预售合同,正式合同是要放到建委网站上备案的,这样开发商的这个房源就被占下来了。所以,还是应该可以退的。谈不拢就用起诉的。

    查看全文↓ 2019-06-27 10:39:50
  • 151****5560

    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证之前是不能收取购房者的房款的,如果开发商收取了购房者的房款的话是属于违规操作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的,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购房者可以凭购房所签协议和缴款收据走法律程序维权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查看全文↓ 2019-06-27 10:39:45
  • 136****7927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查看全文↓ 2019-06-27 10:39:38

相关问题

  • 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证之前是不能收取购房者的房款的,如果开发商收取了购房者的房款的话是属于违规操作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的,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购房者可以凭购房所签协议和缴款收据走法律程序维权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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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预售证是不可以签订网签合同上市,所以存在一个不能出售住房或者是办理房产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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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购买无证房的风险:(一)土地性质不合法的风险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又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即所谓的“乡产权”房。这种情况下卖房不合法,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但建房是否合法须视其规划手续是否齐全来判断。(二)土地使用权不合法的风险在城近郊区,有的楼盘已具备入住条件,也有规划、施工手续,却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究其原因,大半出在土地上,即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续进行销售。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本身合法,但卖房不合法,开发商须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才能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三)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的风险有的项目,规划、施工手续有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即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建房就不合法,当然卖房也是非法的。如果不能补办工程建设手续,则面临的后果是**严重的,即有被拆除的风险。如仅仅是建设手续的问题,有时交了罚款后也能补办手续,从而使其合法化;但如严重违背了城市规划,被拆除也并非没有可能,偶尔也会出现。实际操作中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也有关系。这种情况,购房者**应小心,一般不要购买。(四)施工进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就销售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往往采取所谓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认购金,等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是合法的,但卖房不合法,须待施工进展到规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才能销售。相对于现房而言,期房的风险本身就很大,而提前销售,风险又在期房的基础上大大增加了。而有的项目尚未开工甚至尚未完成拆迁就开始销售,风险就更不用说了。如果您确实要购买的话,则对开发商的资信审查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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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购买。购房者在购房时不能盲目相信开发商的说辞,不但要挑选房子更重要的是查验该项目的合法性,不然如果购房者买到的房子无预售证就意味着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落户。这是开发商的销售方式之一,也叫饥饿销售法,利用购房者怕踏空的心理,拿出极少的房源来忽悠购房者,让购房者明知不合法,但不买又怕以后买不到~其实不需要纠结!买房的好处:可以完成购房心愿,以后不再担心房价上涨~买房的坏处:若房价真的上涨,开发商撕毁合同继续涨价,买方咋办?只是单方口头约定(缴纳**),违反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规定,合同无效,权益得不到保障~况且,房价便宜吗?‍建议:若真的看好此房,先到房管部门找人打听:什么时候办好预售许可证?是否有问题?若打听的没有问题、只是时间早晚原因的话,可以购买,但需要保留证据:交款收据、卖房者的口头协议(**好录音,或找证人一起),一旦办好预售许可证的话马上签订合同;若不符合上述要求,则放弃算了~理由:目前除几个特殊城市外,中国房地产市场不缺房啊,只是政策让购房者找不到房价的走势方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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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没有预证,且开发商后期没能按时补上,购房者可能会面临到办理不了房产证的尴尬局面。能成功出具《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才表示说该批次的房源属于可销售楼盘。但如果到预售证下来时起诉,法院不支持。后果**大可能开发商可以一房几卖,发生纠纷法院不支持对该套房的所有权。同样开发商跑路,房子谁接手也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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