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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土地证可以办理代款吗?自建房只有土地使用证能不能办贷款?

145****9969 | 2019-06-27 12:01:30

已有4个回答

  • 134****5414

    可不可以贷款,需要银行的信贷部门认定。
    一般说来,国有土地证的房屋,可以贷款,但因为国有土地分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虽然可以贷款,但因为处置的时候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有的银行怕麻烦,不肯办理贷款,有的肯贷款,但要扣除补缴出让金才放贷,额度很小。
    如果是出让的国有土地,政策上肯定可以贷款。但各银行考虑的角度不一样,所以,需要和银行沟通。

    查看全文↓ 2019-06-27 12:02:20
  • 144****3741

    自建房不能办理贷款,不能上市交易。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9-06-27 12:02:15
  • 141****1627

    严格的说房产应该拥有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证但是在实际中一些由于特殊情况只具有产权证房产证的商品房也是可以办理贷款的这要视情况而定。
    按照贷款规定所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在有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情况下,贷款人需要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
    3、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面这些情况银行可能就不会给予贷款。
    1、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证,这类房屋属于集体土地,按照相关规定房管部门不给办理抵押登记,因而不能从银行贷款。
    2、房龄很老的房产证,这类房屋建筑时间较早,有些甚至都属于危房系列,此类房银行部门有不放贷的规定,不能从银行贷款。
    3、旧城改造内的房产证,这类房屋当地房管部门已经封档,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因而不能从银行贷款。
    4、没有贷款申请实体的房产证,房屋资质符合银行的抵押贷款规定,但没有正在经营的经济实体作为申请贷款人,也不能从银行贷款。
    5、信用不良的人。因各种原因,征信已经黑名单,即使有房产证抵押也不能贷款。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6-27 12:02:12
  • 132****4683

    基本上农村的房子是不可以像商品房一样抵押贷款的。

    房子的产权证很多都属于集体产权,也就意味着是没有单个的房产证的,那就是不可以申请银行贷款的。而对于已经取得房产证的小伙伴们来说,如果在你的土地使用证是标明是“永久使用权”的话就是可以的,除此之外的所有农村自建房都是不可以的。

    而标明“永久使用权”的房屋,就代表了不仅是房子是属于你个人的,连土地都是个人名下,而在我国目前基本上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的,都是国家的。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出台,此办法出台前,农村自建房不能抵押贷款,因《担保法》明确规定了,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查看全文↓ 2019-06-27 12:02:05

相关问题

  • 不可以作为抵押物,可以考虑办理农户贷款业务。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个人贷款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开展评级,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三、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四、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贷款用途合法;五、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经总行或一级分行认定的,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还贷款除外);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农户小额贷款申请材料如下: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抵押物的权属证明(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3.贷款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以网点实际要求为准)。详询当地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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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住宅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二、自建房土地证改名字怎么办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三、自建房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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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房不能办理贷款,不能上市交易。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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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改名,直接去房地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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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程序 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高不超过4万元;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1万元;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200元;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5元。 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2、交易服务费(苏价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 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三、办件类别 工作日随到随办[2]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3]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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