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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没贷不了款没证据怎么起诉?应该怎么办理呢?

152****2007 | 2019-07-02 13:33:54

已有3个回答

  • 152****6410

    因您自身信用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卖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当时银行给您承诺信用记录贷款没有问题,法院也很难支持您的说法。

    查看全文↓ 2019-07-02 13:35:18
  • 156****8040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建议及时沟通,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那么你有权收回房屋,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买房承担。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及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7-02 13:34:46
  • 154****2476

    一、你要是到了法定年龄,现在单独以你的名义买房(前提是你以前没有买过房),不属于第二套房,**30%就可以,还有70%可以申请首套房按揭,若你的收入不能达到70%贷款还款来源的要求,可以增加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

    二、若是你其他方面符合抵押贷款的条件,且还款来源足够,用父母在2000年的住房作抵押去交另一套房的**也是可以的,但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时候,借款用途不能是购房,也不能让银行工作人员知道你是用于交购房**的,具体应该用什么作为贷款用途可以私下咨询在银行工作的熟人或朋友。

    查看全文↓ 2019-07-02 13:34:37

相关问题

  • 1、按照二手房买卖的操作实践,要等到贷款银行出具了“批贷函”以后,中介公司才能让买卖双方过户,也就是说,银行同意了你们的贷款业务。既然你们已经过户,那么应该是贷款业务获得了银行的通过。2、银行所说的没有额度,可能是指没有放款额度。没有放款额度,不算贷款失败。贷款失败主要是指买家不能获得银行的贷款许可,不包括银行没有放款额度的情形。3、银行没有放款额度,是暂时的。需要一定时间,可以给卖方放款,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卖方可以到贷款银行进行咨询确认。4、如果是贷款本身没有获得通过,那么属于贷款失败。此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由买方自行筹集尾款支付给卖方。5、仍有疑问,请给本律师留言,或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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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会。当债主方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如果法院判定您应该支付对方债务,法院会强制执行您的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情况:  强制执行是法院审理案件完结以后,应该支付一方不支付,被支付一方向法院申请的,如果是判定您应该支付对方债务,法院会强制执行您的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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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的签订 只要双方是在正常情况下 就是说没有欺诈 诱骗 强迫等异常情况下签订 合同是成立的 经过双方签章确认 合同就生效 这个是受合同法保护的 双方都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至于房贷的问题 通常开发商会协助客户联系银行 或者是有特约的银行办理按揭 但是是否能够办理成功 这个主导方在客户 对于开发商或者而言 没有义务 不受法律约束 除非是购房合同中有针对性的条款 对银行而言 决定是否房贷是自主权力。。不受任何外界干涉恁的情况。。。呵呵 比较郁闷 上述情况如果没有异常 如果退房 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的约束效力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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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在以下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1、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开发商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3、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4、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则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但是如果是自身原因,而开发商并没有相关的隐瞒等情形,只是单方提出退定金的要求,要根据认购书中退房相关约定交纳违约金。若无约定,您可以和开发商积极沟通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定金的成立】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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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交了**却无法办理贷款,可以向银行咨询具体的巨大原因,再一次提交贷款申请,如果是由于贷款人本身的问题,比如出现征信或者是还款能力不足,可以考虑增加**款的数额,减少贷款的金额,重新准备资料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在必要的情况之下,可以尝试更换另外一家贷款银行,因为每一家银行有着不同的放贷政策,可以根据自身所在的城市进行选择。  无法办理贷款,有很多是因为贷款者自身的原因,比如有征信污点或者是负债过高,再使用相关信用卡或者是其他贷款的过程当中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导致银行在审核贷款时,会判断为不具备有偿还能力。与此同时,购房者的工作是否稳定,来源收入是否稳定,也成为了影响住房贷款主要的原因。此外针对于小产权或者是一些没有五证的房屋,也是无法办理房屋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