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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收据被别人抵押了怎么办?应该怎么办理呢?

148****5300 | 2019-07-02 15:21:22

已有3个回答

  • 151****4830

    银行冻结房产,是要进行拍卖的。买了房子一定要去过户,如果房子有任何问题,在过户的时候都能体现出来。以后一定要注意。

    查看全文↓ 2019-07-02 15:21:57
  • 139****2137

    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
    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
    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7-02 15:21:43
  • 147****1338

    这个房产是银行的,你只能找与你交易的那个人,对方是没有权利买卖这个房产的,因为,没有房产证、土地证(并且是

    查看全文↓ 2019-07-02 15: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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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不去怎么抵押?

    全部3个回答>
  • 搜集被欺诈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撤销或变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全部4个回答>
  • 1、全部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2、你应该去找开发商处理此事,如果你提出恢复原状,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要求。答案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全部3个回答>
  • 与开发商签的购房协议,可以起诉开发商按约定履行协议或赔偿损失。

    全部9个回答>
  •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收据也是有收效的。该收据是开发商确定收款的证明,其收据也是你与开发商的交易证明。建议尽快要求开发商开具发票给你,发票收是真正合法的收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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