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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开发商账户?应该怎么查询呢?

132****5590 | 2019-07-03 15:48:23

已有3个回答

  • 158****0443

    商品房预售**款必须打入监管帐户上,否则你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若开发商对此有异议,你可向预售款监管机构直接咨询或投诉。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48:47
  • 133****4006

    1、有房产证,房管局就应该有档案资料的;
    2、查不到的可能只有:
    (1)没有给你查;
    (2)资料丢失了;
    (3)所购买的房屋为小产权房,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4)开发商未能及时的把购房者的房款存入监管账户,暂时办不了房产备案。
    3、拿购房合同去房产中心,如果确定查不到,可以起诉开发商。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48:42
  • 157****5186

    一般银行放款会给你打电话或者发短信通知,当银行放款后,那么那笔钱就是已经转入开发商的账户了,简单的来说,银行放款后,开发商就收到钱了。

    如果银行没有给你打电话说已经放款了,你可以给银行打电话询问。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48:36

相关问题

  • 1.开发商内部管理系统查询。 2.房管局档案室查询电子档。  若所售商品房手续齐全,关键看其是否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一个项目只要有了此证,就说明其他手续均已齐备。买房人在售楼处看到的一般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这里面名堂挺多,一定要仔细审看。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内主要标明了证号、售房单位、项目名称、用途、房屋坐落、销售范围、建筑面积、销售方式、土地使用年限、发证机关、有效期限等内容。  看售房单位这个栏目时,主要摸清现在接触的售楼机构是否是合法的销售主体。一般售楼机构有两类:一类是开发商自身的一个下属部门;一类是开发商委托的销售代表。如是后者,应当要求其提供明确的委托书来证明其身份和权限。  看项目名称这个栏目时要注意,因为一个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会有很多名字,起施工号、正式地名,有时出于销售原因还起个别号。置业者有必要搞清楚几个名词说的是不是一回事。  用途这个栏目实际决定了物业类型。从开发商角度看,决定了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哪类物业交,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定。从消费者角度看,直接影响了将来物业的收费标准的允许范围,比如是普通住宅就不能按公寓收费。  销售范围是**核心的问题。一个项目的《销售(预售)许可证》既可以按楼座发,也可以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按楼层发。同一项目的不同楼座办证虽有先后之别,有时候用户发现买的楼座用的是邻居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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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房产开发商,自己会测算就行,施工完全可以包给别人,销售也可以包给专业销售团队,不需要自己样样精通。刚入行,可以和懂行的两三个人合作,其关键在于拿地、批容积率及对要开发地段周边市场的综合考察,要按**坏的情况测算,不要求大,求稳是关键,人脉关系、融资渠道决定你能否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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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管局的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房管局产权监理所(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也就是大产权的地方)城建档案馆另外在成都,一栋房子修好以后,一般都会在房屋的一楼某处墙面上粘贴一个铭牌,说明房屋多久建成、建筑商、开发商、设计单位是谁谁谁。比较老的房子,不一定有。**近4年的,基本上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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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是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呢?当前我国的开发商获取土地的主要形式是国有土地出让,即参加招标拍卖挂牌,简称招拍挂。2007年后,地王现象频出,很多人也将批评的矛头瞄准了招拍挂制度,认为是招拍挂制度导致了房价的疯狂上涨。 房地产行业分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土地市场就是一级市场,这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寡头垄断,所有的土地资源全部被国家独家控制。一级市场是拿地**主要的通道。 一级市场土地交易在20世纪90年代采取协议转让形式,开发商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协议,支付出让金与前期动迁费等费用,就可以把土地转让到开发企业名下。协议转让也是时代的产物,那个年代土地资源丰富,拿地企业并不踊跃,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土地财政收入,主动向各类开发商热情招商,以较为优惠的条件,吸引开发商拿地,从而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 1997年,正逢东南亚金融危机,上海整个市场极度低迷。当时上海政府就主动向香港的几大房地产巨头招商,让这些富豪们来上海投资,开给他们的条件相当优惠,其他不说,就在土地开发期限上,极为宽松,大多数土地出让合同上规定,土地开发周期长达八年之久,这样就给这些外资囤积土地的机会,通过土地的长期储备来博取土地增值。不少外资到了2000年后也没有主动开发,还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把一块块土地转让给其他内资与外资企业,通过土地增值来获取收益,钱赚得很轻松。 房地产发展史上有些开发商成长是有原罪的。不少内资小房企,限于资金窘迫,往往是与地方政府协商,先象征性地支付一些意向金,出资几百万元就够了,而房屋土地部门违规操作,收到定金后就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拿到了产权证后就可以去银行融资,拿了银行的资金再来进行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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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要是看 就让开发商拿出来给你看一下 你要是查 就到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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