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房屋产权时间怎么算?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137****7422 | 2019-07-04 14:09:16

已有3个回答

  • 154****2024

    一、房屋的产权年限是什么?

    房屋的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地类型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40年、工业用地50年、综合用地50年。

    二、房屋的产权年限如何计算?

    (1)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

    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的。不同的房子,产权年限是不同的。

    例如,开发商拿地时间是2000年,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A于2005年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则其剩余的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

    (2)公房

    公房的产权年限与以上三种房子不同,他的土地使用年限从第一笔土地收益金开始计算,由于土地使用性质不同,一般上市时要补交土地收益金。需要注意的是,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本楼栋第一套房上市之日算起的。

    例如,一个建成于1980年的公房小区,某栋楼在2000年第一次出现了二手房交易,那么这栋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就从2000年开始算起,到期时间是2070年。

    三、怎么查询房屋产权年限?

    由于拆迁、工期、开发商拿了地以后不能立即开发销售等各种原因,导致你当时买的房屋产权不满规定的年限,影响到你的利益,有必要查询一下产权年限。

    查询方法如下:

    可以看下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房产证上登记的日期只是办证的日期,即房屋的登记日期,而不是土地的使用期限。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内,有一栏“土地使用期限”,能够清晰的看出来土地的使用年限以及土地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四、房屋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过渡性措施:

    (1)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

    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2)不收取费用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3)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7-04 14:09:51
  • 138****1524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
    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7-04 14:09:42
  • 148****9878

    一、房屋产权年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的权是归属于国家和集体的,在我国是没有土地私有制度的,因此,购买房屋的时候我们不仅有房产证,还会有一个土地使用证,在房产证上没有具体的期限,但是在土地使用证上却有一个期限,所以结合两个概念来说,实际上,我们的房产也是有产权年限的。针对普通住宅,房屋的产权期限为70年,70年之后,土地租赁的时间到期,土地将收归国家。那么问题来了,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二、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很多时候,土地租赁的期限还没有到期,大部分的房屋便已经规划拆迁了,而拆迁之后房主将拥有新的房产,拥有新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时间也自然而然的重新开始计算。但是现实生活中也不乏有一些个例出现,也存在7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的情况,而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是有据可循的: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查看全文↓ 2019-07-04 14:09:36

相关问题

  •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房屋产权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的产权年限计算: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不同的房子,产权年限不同。例如,开发商拿地时间是2000年,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A于2005年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则其剩余的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公房的产权年限与以上三种房子不同,他的土地使用年限从第一笔土地收益金开始计算,由于土地使用性质不同,一般上市时要补交土地收益金。需要注意的是,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本楼栋第一套房上市之日算起的。例如,一个建成于1980年的公房小区,某栋楼在2000年第一次出现了二手房交易,那么这栋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就从2000年开始算起,到期时间是2070年。产权年限到期: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全部3个回答>
  • 一、产权年限到期是什么意思?所谓的产权到期是指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只要房屋未毁灭就一直享有。我国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拥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指的是国家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卖给开发商的使用年限,,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同使用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同,有40、50年及70年不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二、产权年限怎么计算和查询?不同类型的房屋,产权年限计算起始时间也不同。1.产权年限怎么计算?(1)商品住房(住宅)、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算起。2017年买到的住宅虽然还是70年产权,但买到时只有63年(70-7)的土地使用权(2)公房的房屋产权年限,是从交第一笔土地收益金开始计算的,对于一个小区来说,不同楼栋建成时间不一样,因此,一般是按照本栋楼第一户办理上市的时间计算。一般公房土地使用年限计算方法示例2.产权年限怎么查询?查询房屋土地使用权有三种方式。(1)首次转让的二手住宅,购房人可以通过查看卖方的原购房合同,上面通常会记载房屋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从何时起算。(2)首次转让和多次转让的二手住宅,买卖双方可以带着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进行查询。(3)购房人也可以到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房屋所在土地的交易情况,进一步确定土地使用权。三、产权年限到期了怎么办?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续期,但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土地到期后的具体实行办法。《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16年11月27日,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但根据实际生活中已发生的案例来看,目前有两个处理方法。实例一:温州住宅使用年限到期——采用过渡性办法处理2016年,因为历史原因,温州一批只有2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住宅到期,在居民前往国土部门续期的时候发现,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子,土地续约费用高达100万元。之后,针对温州当地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办理相关手续”。实例二:深圳市商业产权到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深圳国际商业大厦建于1981年,是深圳特区成立的第一年动工,也是深圳第一个招标工程、第一个内地与香港合资商业楼宇,土地使用权仅20年,到2001年12月31日其土地使用权到期。为妥善解决该问题,2004年4月23日,深圳市颁发了《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明确类似国际商业大厦的用地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其中一种延长方式就是补交地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国家规定的**长土地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的剩余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内,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之后,大厦的业主们以当年基准地价35%的标准,对土地使用权成功续期。购房者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产权年限,否则买到快到期的房子,影响房子的再出售和价格,房子产权到期后再续期时也可能要再花一笔钱。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权便是从这里来的。刚才我们说了,房子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了,70年之后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没有作出明确的法令,有种说法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但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