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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产权归属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农村房屋产权归属怎么确定?

158****9990 | 2019-07-04 15:05:26

已有3个回答

  • 145****4601

    先确认一点,你的户口不在集体内,房子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产。你在法律程序上是不能以购买的方式得到房子产权的。因为不合法,所以把房子过户给你的方式是行不通的。这房子已经登记你哥的名字,这房子就是属于你哥的。购房款是父母出的,房子和你没有关系。
    如果就这样,等你父母都去世后,你一分钱都拿不到。口头约定无效。
    如果你想要部分房子,从程序上来说只有把房子变成你父母的,然后以遗产的方式继承,你才能得到部分。这样就需要你哥现在就把房子过户给你母亲,然后让你母亲立遗嘱,去做公证。等你母亲去世。
    大概就这一个方式了。
    交易方式因为你的户口,不能办理过户,私下订立的协议以后有可能扯皮。
    赠与方式因为房子是你哥的名字,除非他同意,不然你妈你姐你家所有亲戚都同意也没用

    查看全文↓ 2019-07-04 15:05:53
  • 131****6054

    首先这一块是属于宅基地问题,这个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宅基地的所有人是属于你们家的户,你舅妈家的孩子应该不是你们那集体经济组织,所以这个宅基地目前只有可能是你妈的,前提是你妈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且没有其他的宅基地,这个房屋就可以去村委开证明变更了。

    查看全文↓ 2019-07-04 15:05:49
  • 151****1101

    从法律上说,《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234号)第
    (十三)款重申:“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你这种情况,如果你是外地的城镇户口那么你们的买卖合同一定会被认定无效,那么你不可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因为你不是宅基地正当的使用人,所以补偿更无从谈起。

    查看全文↓ 2019-07-04 15:05:45

相关问题

  •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应该如何办理呢?具体流程都有哪些?应注意什么?我们都知道在农村不像城市里多是开发商统一规划,所以在房产证的办理也比较规范。在农村一般都是自己建房,所以很多人不太清楚农村房屋产权证明的办理应该如何做?(一)、农村房产证申请条件首先是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的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需要的农户(二)、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三)、农村房产证办理程序: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四)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具体的费用有:1、测绘费1元/m2;2、登记费80元/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其实也很简单,只要准备好材料,房子建好后,就可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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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产权证为准。另外集体土地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就是没法子过户。可能也是你一直没做产权变更的原因。估计你的情况有点麻烦。当然。我说的仅供参考。你多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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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见,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登记为准,即登记簿上登记的人为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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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并不是在先签署合同的买方取得房产,产权归属还是以登记为准,在后签定的合同被先履行而过户的,则取得房屋产权。未取得产权的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要求撤消在后的合同。  但是,以上房屋归属也有例外,当先过户一方其签定合同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人合法权益的,则对方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即使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仍然应当撤消,不能取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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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买卖:农民房的土地使用性质是集体使用权(宅基地),其出售或买卖对象是有特定范围的,必须是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之间的买卖行为。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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