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房子没有产权证怎么办?拆迁时有补偿吗?

142****9353 | 2019-07-05 08:43:57

已有5个回答

  • 157****8731

    按照你的情况如果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就算没有房产证也能获得赔偿。如果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又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话,还是可以获得适当的补偿的,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可能就比合法有效的房子补偿的少得多,具体金额根据当地评估才能得出。

    这几种房子即使没有房产证照样获得全额拆迁款:

    1、农村房屋和城市的农建房

    2、历史遗留老房屋

    3、在集体的规划区域内修建的房屋

    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含了农民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的,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而其中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是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的,所以建议大家在拆迁补偿前按照上面几种费用分类进行询问,被拆迁人不可马虎大意。

    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重置成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折扣的结合。

    查看全文↓ 2019-07-05 08:44:53
  • 154****2038

    按照国家的法律政策来讲,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允许进行交易的,也不能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第五章: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村子里的房子,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所说的类似的小产权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不允许买卖、装让、交易的。

    只能在集体内部置换、转让。就算你买卖了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买卖后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不给于办理的。

    拆迁房子的时候对的是房子,只要属于被拆迁范围内的肯定是有补偿的。但是没有房产证、土地证的的是按正常重置价下浮5%-10%给予补偿的。

    因为我国的法律有规定,房产的买卖是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为准,因此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产其实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会保护不能过户的房屋交易。

    而且没有房屋产权证就不能贷款、更不能过户,当然也不能够办理公证,那么所签署的购房协议其实也是无效的。

    查看全文↓ 2019-07-05 08:44:48
  • 157****6458

    不论有没有土地证,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获得补偿,因为国家承认您对房产的所有权力。

    但是土地性质会对拆迁补偿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出让用地开发商在取得土地时成本较高,考虑的补偿可能会高一点,而划拨用地成本较低,可能在拆迁时只对房产进行补偿不考虑地价因素,而且带一部分强制性,因为划拨用地没有使用期限,但国家建设有需要的一般都无条件要收回。

    查看全文↓ 2019-07-05 08:44:44
  • 148****1653

    不论有没有土地证,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获得补偿,因为国家承认您对房产的所有权力。

    但是土地性质会对拆迁补偿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出让用地开发商在取得土地时成本较高,考虑的补偿可能会高一点,而划拨用地成本较低,可能在拆迁时只对房产进行补偿不考虑地价因素,而且带一部分强制性,因为划拨用地没有使用期限,但国家建设有需要的一般都无条件要收回。

    查看全文↓ 2019-07-05 08:44:40
  • 157****9844

    对于无证房拆迁,以下三种是可以补偿的:
    1、祖宅。在农村祖上传下来的房屋,其房屋是在六七十年代前建造的,即使没有房产证,但其房屋的合法性是无异议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因房屋在农村,08年《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法律规定并未完善,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管理比较松,法律也并没有明确指出农村房屋需要办理房产证,因此08年1月1日以前是法律的界定,之前建造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3、历史遗留的房屋。在法律和登记制度并没有完善时候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在这期间有房屋补贴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7-05 08:44:36

相关问题

  • 一、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户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不能一概而论,应视情况而定。(一)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此情况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二)属于违章建筑。如果被拆除房屋没有任何建筑申报手续,或者虽有一定的手续但是三证不齐全,这些被拆迁房屋按法律规定都属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有以下几种情况:1.、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其补办手续后,房屋所有人已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为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暂停办理而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人也应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其违章建房这一违法行为,在根据城市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罚,按照处罚规定,补办了有关手续后,该房屋就已经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了,合法建筑所有人理应享受合法待遇,即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2.、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补办手续未补办有关手续的。因为被拆迁人的违章建筑显然不属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所以,相关部门才可以进行罚款处理,责令其补办手续,但其并未按照处罚规定缴纳罚款,补办手续,并未将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其法律后果理应由其自负,房屋所有人当然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于该违章建筑材料,由于是其合法收益购置的,应该酌情予以补偿。应该明确的是,对其建筑材料补偿仅仅是补偿其残存价值,不能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3.、建筑物属违章建筑,虽已按城市土管、规划部门处罚并补办了所有手续,但是在处罚决定上载明了附加条件的,要严格按照附加条件执行。如果附加条件不明确,难以理解的则被拆迁人对房屋享有货币补偿待遇,但不能享有安置待遇。(三)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安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城区内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使用土地,但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因此在拆迁中遇有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安置,分以下几种情况区别处理:1、对在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享有补偿待遇,但不享有安置待遇。因为被拆迁人在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是经过批准的属于合法建筑,所以应享受拆迁补偿待遇。也因为它是临时性建筑,当然不得享受安置待遇。2.、对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不享有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临时建筑物虽经批准,但超过使用期限后就应认定为非法建筑了,不受法律保护,这点与本文违章建筑里的第二点有点相似,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被拆迁人限期自行拆除,在限期内拆除的,临时建筑物的建筑材料仍可归由被拆迁人所有,超过期限的,则建筑材料残存价值充抵动拆迁费用。3、对未经批准临时使用土地并建有建筑物的,完全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任何拆迁待遇。因为这种违章建筑物,没有任何手续证明,被拆迁人应无条件拆除。拒拆迁的,拆迁人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强制拆除,并由被拆迁人承担强制拆迁费用。

    全部3个回答>
  • 只要房子的所有人是你或者你家里人的名字,以后拆迁就会有补偿的,因为这房子是你自己的东西,土地虽然说是国家的,但房子里的每一块砖,甚至每块灰都属于你所有,如果有人要拆你的房子一定要征得你的同意才可以拆的,如果开发商说你房子没有国土证什么的,那你就回答他,好啊,土地是国家的,不是你开发商的,你可以给国家钱申请开发这块土地,但是这房子是我的所有,假如你的房子在2楼或以上,你就说,其他的你管不了,但自己的房子如果协商结果令自己不满意就不给你拆,你要用土地可以,那你把其他住户的房子拆了,我把的房子吊在半空好了,如果你能做到的话,就请随便拉,哈哈```

    全部3个回答>
  • 只要房子的所有人是你或者你家里人的名字,以后拆迁就会有补偿的,因为这房子是你自己的东西,土地虽然说是国家的,但房子里的每一块砖,甚至每块灰都属于你所有,如果有人要拆你的房子一定要征得你的同意才可以拆的,如果开发商说你房子没有国土证什么的,那你就回答他,好啊,土地是国家的,不是你开发商的,你可以给国家钱申请开发这块土地,但是这房子是我的所有,假如你的房子在2楼或以上,你就说,其他的你管不了,但自己的房子如果协商结果令自己不满意就不给你拆,你要用土地可以,那你把其他住户的房子拆了,我把的房子吊在半空好了,如果你能做到的话,就请随便拉,哈哈```

    全部3个回答>
  • 1、既然是单位的福利房,个人不拥有房产证,那么拆迁获得补偿的主体就应该是单位;2、单位分给个人的福利房,是一种福利,对于该福利单位有权进行管理与处分;3、福利房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单位因该补偿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应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分配方案。

    全部3个回答>
  • 房子没有房产证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在法律上就没有所有权,通过立遗嘱处置按照《民法通则》是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也就是所立遗嘱无效。换句话说就是不能通过遗嘱处置在法律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这样的遗嘱由于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公证处是不会给做公证的,即便做了,也属于无效公证。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