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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有给我购房合同?有人知道吗?

144****3645 | 2019-07-05 11:17:52

已有4个回答

  • 152****6060

    可以交易.

    开发商将房产正式交付使用时,一般都只有发票和购房合同,房产证一般要过段时间才有,一般情况下是半年到一年左右的时间.

    现房东持发票和购房合同是正常的,你只要先付给定金(注意定金不可退,房东无过错情况下),签好定金协议,此时要注意查看对方的有效证件,还有房产的物业收据,要说清楚物业收据上的费用是谁付,免得到时候有麻烦.

    查看全文↓ 2019-07-05 11:18:21
  • 148****0570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 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查看全文↓ 2019-07-05 11:18:16
  • 131****4079

    合同是买卖关系的证明,也是双方履约的依据,如果没有合同,当发生违约情况,当事人难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你可以继续向开发商索要,如果原件确实只有3 份,可以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如果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

    查看全文↓ 2019-07-05 11:18:10
  • 148****5769

    有问题,个同一式八份,肯定有一份是你的,除非是开发商合同没签完,给自己留有余地

    查看全文↓ 2019-07-05 11:18:06

相关问题

  • 如果自己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的话,那么肯定要认准主体资格,而且对于合同中的内容一定要审查,如果说要鉴定假合同的话,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如果改动的部分如果是手写的话,可以申请法院鉴定,根据书写的时间是否是一致以决定是否被篡改。如果是用打印的方式篡改的话,也可以申请法院鉴定合同复印件签字伪造构成合同诈骗,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本合同为无效合同,要求返还手续费,签名可以进行笔迹鉴定。总的来说,可以通过申请鉴定来判定合同是不是假的,如果是判定为假合同的话,那么自己就无需履行合同中的内容,这个是属于无效合同,而且自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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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签了那意思是**已经交了,接下来由开发商协助你办理贷款,如果不能办理贷款,你可以要求退款不买了或者改合同转手给别人

    全部4个回答>
  • 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 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7、保修责任;8、乙方使用权限;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10、违约赔偿责任;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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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您的房子婚前用个人财产付款或者办理按揭,则算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对方和您共同还款,则为共同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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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您在代签的时候,房产公司是应该知道您是代他人签署购房合同的,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应当抵扣价款或者收回(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所以,如果合同生效的话,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如果这笔钱是您朋友出的,他不能要求返还。如果是您代出的,由于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您也不能直接要求返还,即使因为房产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只能有合同的当事人,您的朋友去要求双倍返还。但是,如果是您没有得到书面授权就代签合同的,您就不具有代签的权利,现在您的朋友可以以未经授权为由主张合同关系无效,从而要求回复原状。但现在的一个问题是,四万元定金如果是他委托您交的,正好说明了您在事实上有授权;如果不是他委托您交的,而是您代交的,您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返还,开发商可能会追究您的缔约过失责任。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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